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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2/2)

韦夏用轻快的速度一气读完了并不厚的书。

“我十几年前看的这本书,只知大概的剧情?的就没印象了?你还是静下心来看一会儿吧,内容不多,剧情指向明了,阅读起来并不困难?我帮你准备一下午餐。”迪莱克特笑问,“想吃什么?我的小老虎?”

韦夏将他快速读完的书放到沙发上。

她的话语让韦夏想起某些不堪目的画面。

杰克逊让他看这本书的用意是?

韦夏的内心正在激烈地战,迪莱克特喊了他一声:“我准备了排,来吃一吧。”

“那一天,那--刻,我整个地、永远地上你的那-一天、那一刻,现在我还记得清清楚楚。我和一个女同学散了一会儿步,就站在大街闲聊。这时开来一辆小汽车,车一停....我们两人差撞个满怀...”

“就来。”

现在他仔细回想起来,整个小说构成的前提,就是卑微。一个清贫无名的女上一位风华正茂的作家,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差距悬殊的,且不说这女对于男才华、相貌的倾慕,即使这女自己,也会对自己的家世生活等等产生一与生俱来的自卑

结合篮球的话,是要他像这个自卑的女人一样,默默地奉献自己的,直到最后一刻再爆发来?

“看了那本书有什么想吗?”迪莱克特问。

分的女人都太了,为一个心存好的男沉沦似乎只是瞬间的事,反观伊莲·特洛维斯,她倒是理智得让人不敢对她产生任何“今晚和她会有好事发生”的期待。

韦夏放下行李,盯着这本书,踌躇了半天,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再考虑到他的角,杰克逊是希望他无声地奉献自我,就像以前一样?

渐渐的,韦夏被引了,菲尔·杰克逊吩咐给他的事情让他清理了脑袋,他就想安安静静地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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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夏生无可恋地说:“我想吃了这本书。”

韦夏直白地说:“女人还真是世界上最容易一见钟情的生。”

韦夏并不认可那个女人的法,如果他喜某个人的话,别说憋在心里十几年,他在发现自己心意后的一周内就会让对方知自己的想法,接下来便展开攻势,还憋他个十几年?

迪莱克特给了他一张放到德州的标准都称得上大的七分熟排,上鲜得酱料,飘着的香与一可见的油令人满满。

“我的孩昨天去世了——为挽救这个幼小的生命,我同死神足足搏斗了三天三夜。他得了,可怜的烧得……”

韦夏发现,13岁的小女孩上别人居然只需要一个瞬间。

最关键的问题来了。

他一字一顿地说。不,几乎是用喊的。

可惜,这个事实对他来说什么用都没有。因为他不可能围绕这件事来写三千字的读后

“看来你没白看啊。”迪莱克特笑

“记得喝,有助于消化喔。”

韦夏不知,最让他不满的是,他居然要写三千字的读后?这不是难为他吗?

自卑,在某意义上其实是弱者的自我保护,是对自己的开脱辩护,甚至是一。只是这武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伤己,于人于己都没有好。这显然是弱者们的最后一搏,以同归于尽为终极目标,于是便有了那封来信。

和《拿破仑传》比起来,它的内容太薄,而且没什么值得他笔记的地方,因为这就是一个暗恋人临死前的白,顺着优的语言文字读下去就对了。

“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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