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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史诗竞技场(4/4)



人们喜轻易的夺取一个生或者同类的生命。开始觉恐怖刺激,小到一只蚂蚁大到多数个人,小时候孩们好奇本没有故意的心态,长大了他们总是喜去掠夺比自己弱小的生命群或者同类,视为成功的荣耀。

…………

………………

嗞啦啦啦…………

“放下闸门,快!”

“关闭竞技场地,不要让他们逃走。”

那些没有场地的佣兵,以及竞技场的负责人,关闭了这块诺大的,可以容纳上万人搏杀的场地,落下黑黝黝的生锈的大闸门。

并且打开那些圈养着猛兽的笼

竞技场上,在闲暇无聊的时候,通常会放一些猛兽来一对一,或者成群的搏斗。而决罪徒的时候,才会放猛兽与人搏斗。

战獒————这战犬,对于亚来说并不陌生。说到底,当初还是他从熊族人的手中,编制了这个品。只是他没有想到,有一天战犬会现在竞技场,有一天会冲着它们最初的主人狂吠。

与战犬相比,熊的现,算是佣兵之城的发明。

英这片竞技场的女人,大概四十岁。发生在竞技场的惊动了她。

长时间的日晒,给她角留下浅浅的鱼尾印迹。不过,她那密油亮的短发,仍是很乌黑。作为佣兵之王最重的女伯爵,她必须尽最大的努力理这座竞技场。

“如果这些战士,能够过斗兽环节,那么这将是一次盛会。……雷斯林的脑袋丢的也将会有价值。”

女伯爵盯着那些狂躁的斗兽,战熊和战犬。放了这些竞技场上最常见的动

在竞技场上,之所以不用猛虎的原因,竞技场上曾经用过一次单只战獒斗单只老虎,只用了一个回合,就分胜负了,战獒一咬断了老虎的咙。

不用狮的原因:雄狮的棕对其他动有着震慑作用,战犬见了本就不敢靠近,这片竞技场上曾经用过70只猎犬同时对付一只被绑起来的雄狮的表演,结果雄狮只吼了一声群狗就不战而退,纷纷退到斗兽场的角落发抖。

从此以后,竞技场里饲养的战犬形成了惧怕狮的成份,不论雄狮还是母狮,一见到就吓的大小便失禁,更别说斗兽了。

用熊的原因:熊看起来似乎比较的可,憨厚,而且厚,极其抗打击,除了熊掌对狗来说杀伤力过大。因此要理,那就是剪了指甲,然后捆绑起来或者拴起来。

这样和战犬就势均力敌了,而这斗兽是最有观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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