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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曼帝国。
“帕拉丁”原本指跟随查理大帝征战四方的十二名武士,罗
教皇加冕查理大帝后,这十二名武士也自然而然地荣升为“神的侍者”,成为“圣骑士”的代名词。其实,查理曼手下的这十二名武士尚不能被称为骑士,因为他们所秉承的依然是蛮族人的战斗
神。
真正意义上的骑士是从公元八世纪下半期、欧洲
封建时代以后开始的。由于封建君主的武士必须装备齐全,拥有良好的坐骑和一定数量的随从,因此要有经济上的支持,于是那些大贵族便通过向武士分封土地,既满足了他们对土地这一中世纪最重要的财产形式的要求,也使他们成为大贵族的附庸。越来越多的武士在对土地财产的追求下,渐渐形成了一个附庸于大贵族的特定阶层――骑士阶层。
此后骑士制度及在整个欧洲获得了
一步的发展,尤其是近两个世纪的十字军运动,为西欧的骑士阶层提供了一个生存和发挥作用的广阔天地。在这一过程中,蛮族人野蛮好斗的因素与基督教的神圣信仰
合在一起,使那些破坏和平、以刀剑为生的武士一跃而成为基督的卫士。“结果,骑士最终成为受到崇奉的人,他不仅发誓效忠于其主人,而且立誓成为教会的卫士、寡妇和孤儿的保护人……以这
方式,骑士脱离了其蛮族和异教的背景,而被整合于基督教文化的社会结构中。结果,骑士像神甫和农民那样,被视为社会不可或缺的三个
官之一。”
虔诚的宗教
德,扶弱济贫的
德
神,以及原来那
武士的荣誉、忠诚和勇敢的品质结合在一起,便构成了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的骑士
神或骑士理想。它是中世纪人的观念和行为的最
标准和完
榜样。
在十字军的时代还形成了一
与神圣节制的基督徒骑士理想相反、也与北方野蛮的英雄主义相距甚远的世俗骑士理想,其特征是
情崇拜和礼节崇拜,表现为追求罗曼
克的
情和
雅优
的言行。世俗骑士源于西班牙穆斯林社会,
行于法国南方世界,在这些骑士的
中,
情是一
纯粹
神
的、不掺杂任何
的神圣的
情,由此构成了中世纪盛期骑士文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格调。
于是,武士的忠诚、基督教的谦恭、对理想中的女
的纯洁无暇的
情,成为每个骑士必须
备的三
德。“基督教骑士制的理想一直保持着它对西方思想的
引力和对西方
理标准的影响。”他们是力量与正义的象征。
女巫传说
“从女巫初现人世,就没有父母、儿女、
偶、家
。她是一个
怪、一块陨石,
不清是从哪儿来的。上帝啊!谁敢走近她?她又待在哪里?荆棘丛生的野林、人烟不至的荒地,都有她的踪影。夜里她则栖
在一张古老的桌
下。大家害怕撞见她,这使她更加孤独。她的周围像围了一
火篱笆,谁想过她还是个女人?即使过着这么可怕的生活,她还是保持着张弛有度的女
活力、女
的
引力……”
“巫师”(sorcier)这个字的法文原意,是指能够经由祭祀或象征的仪式去改变他人命运的人(字首“sors”在拉丁语中表示“遭遇”或“命运”)。巫师最常见的施法形式是下咒,于是它便成为“巫术”和“诅咒”两词的同义词。在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中,表示巫术的词为“fattura”和“hechiceria”,也都意味着“包藏祸心”。从十五世纪初期开始,“巫师”的意义历经演
,更明确地意指他们的法力是源自
鬼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