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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暗黑破坏神(5/6)

――查理曼帝国。

“帕拉丁”原本指跟随查理大帝征战四方的十二名武士,罗教皇加冕查理大帝后,这十二名武士也自然而然地荣升为“神的侍者”,成为“圣骑士”的代名词。其实,查理曼手下的这十二名武士尚不能被称为骑士,因为他们所秉承的依然是蛮族人的战斗神。

真正意义上的骑士是从公元八世纪下半期、欧洲封建时代以后开始的。由于封建君主的武士必须装备齐全,拥有良好的坐骑和一定数量的随从,因此要有经济上的支持,于是那些大贵族便通过向武士分封土地,既满足了他们对土地这一中世纪最重要的财产形式的要求,也使他们成为大贵族的附庸。越来越多的武士在对土地财产的追求下,渐渐形成了一个附庸于大贵族的特定阶层――骑士阶层。

此后骑士制度及在整个欧洲获得了一步的发展,尤其是近两个世纪的十字军运动,为西欧的骑士阶层提供了一个生存和发挥作用的广阔天地。在这一过程中,蛮族人野蛮好斗的因素与基督教的神圣信仰合在一起,使那些破坏和平、以刀剑为生的武士一跃而成为基督的卫士。“结果,骑士最终成为受到崇奉的人,他不仅发誓效忠于其主人,而且立誓成为教会的卫士、寡妇和孤儿的保护人……以这方式,骑士脱离了其蛮族和异教的背景,而被整合于基督教文化的社会结构中。结果,骑士像神甫和农民那样,被视为社会不可或缺的三个官之一。”

虔诚的宗教德,扶弱济贫的神,以及原来那武士的荣誉、忠诚和勇敢的品质结合在一起,便构成了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的骑士神或骑士理想。它是中世纪人的观念和行为的最标准和完榜样。

在十字军的时代还形成了一与神圣节制的基督徒骑士理想相反、也与北方野蛮的英雄主义相距甚远的世俗骑士理想,其特征是情崇拜和礼节崇拜,表现为追求罗曼克的情和雅优的言行。世俗骑士源于西班牙穆斯林社会,行于法国南方世界,在这些骑士的中,情是一纯粹的、不掺杂任何的神圣的情,由此构成了中世纪盛期骑士文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格调。

于是,武士的忠诚、基督教的谦恭、对理想中的女的纯洁无暇的情,成为每个骑士必须备的三德。“基督教骑士制的理想一直保持着它对西方思想的引力和对西方理标准的影响。”他们是力量与正义的象征。

女巫传说

“从女巫初现人世,就没有父母、儿女、偶、家。她是一个怪、一块陨石,不清是从哪儿来的。上帝啊!谁敢走近她?她又待在哪里?荆棘丛生的野林、人烟不至的荒地,都有她的踪影。夜里她则栖在一张古老的桌下。大家害怕撞见她,这使她更加孤独。她的周围像围了一火篱笆,谁想过她还是个女人?即使过着这么可怕的生活,她还是保持着张弛有度的女活力、女引力……”

“巫师”(sorcier)这个字的法文原意,是指能够经由祭祀或象征的仪式去改变他人命运的人(字首“sors”在拉丁语中表示“遭遇”或“命运”)。巫师最常见的施法形式是下咒,于是它便成为“巫术”和“诅咒”两词的同义词。在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中,表示巫术的词为“fattura”和“hechiceria”,也都意味着“包藏祸心”。从十五世纪初期开始,“巫师”的意义历经演,更明确地意指他们的法力是源自鬼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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