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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盗版。
据盗版自己的说法,他写作的原动力来自于某次奇遇,碰到了某
类型的女人,发现人们罪恶的目光已经将这类女人在人类文明中集
上从
神中枪毙了。所以盗版
到不忿,要为这类女人投
情来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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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第一人称的小说,往往较第三人称更能
持下来。因为作者投注
情之后,认为那是写的“我的书”,所以倍
珍惜。而第三人称写下去,很容易让作者变得更加功利。激情一去,作为以激情为支撑的连载小说,维持起来就不容易了。
写到这里,我再举一个寒茄曾经提到的某个大虾教训新人的例
,说金庸黄易这些大师基本不用第一人称。给我的
觉,那个大虾越往后面,一定越混得不好。因为他太执着于某些经验
的东西了。一个人一旦迷信经验,就会固执起来;而一旦固执起来,就很难
步;没有
步,就会跟读者渐行渐远。
金庸用第三人称写主角的时候很少拖泥带
,往往很朦胧地
代了主角的心态。这样
下来,尽
没有了某大虾所津津乐
的清楚明白。但这样正好能够让读者切
主角,顺利
金庸设计的这个游戏,成为一个游刃有余的玩家。
实际上金庸不用第一人称,是因为金庸的写作习惯比较古典。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基本是没有第一人称的。金庸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尽量把自己的激情往主角
上靠。慢慢读者就把他的第三人称当作第一人称了。可以说,金庸的成功,不是因为他使用了第三人称这个“先
武
”。恰恰相反,正是因为金庸把第三人称这个常规武
改造成了第一人称这个真正的先
武
,才抓住了更多的读者。
这里我再举一个例
,《搜神记》,典型的第三人称,说是有下文,结果后来没有下文了。因为是用第三人称写的。如果把拓跋野换成“我”,相信狐狸不会那么懒散的。
至于黄易,我看的比较少,从有限看过的几
《大唐》《寻秦》《破碎》看来,跟金庸有异曲同工之妙。以《寻秦》为例,应该是最早写穿越写的最成功的。如果我们把他的穿越当成游戏来看,也可以当作游戏小说来看。这其中,作者对项少龙
烈的
情投注,以及小说中以人
的恩怨情仇作为主线,矛盾冲突弦绷得很
的写作方式,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把项少龙换成“我”了。黄易在这里不是不想使用第一人称,而是香港的读者习惯了金庸式的第三人称的写法,
味已经那样了,换了就没意思。但现在的香港读者恐怕也变了很多。让黄易再来写一次《寻秦》,难保他就不会用第一人称。
甚至有的时候可以故意留下一个漏
,如果你觉得你的小说太单薄的话。在你补漏
的过程中,你再留下更多的漏
。然后再去补漏。慢慢下来,你会发现你不再急于完成一
小说了,你的小说中内容越来越多。这一
楔
目前
得比盗版好。但就是这个优
也被楔
浪费了。那就是楔
在补漏的过程中仍然回到了自己的理
。一个作者,一旦完全
到凭借自己的
觉就能够把一切
明白,那么读者就是赶也赶不走了。
盗版的这个独特的原动力造就了他今日的成功。无论写什么小说,形式只是载
,原动力才是
本。有了原动力
还有一个问题,黄易跟金庸一样,取材于古代,为了古典,还是使用第三人称更加好一些。
另外,《大唐》、《破碎》等,如果加上游戏的外壳,使用第一人称来写,相信直接换掉人称之后,读者同样会
到淋漓尽致,甚至
觉更好。
最初我们只是听到隆隆的声音,然后慢慢看见火车的
廓,最后我们把火车完全看清楚了。无论是小说刚开始的时候还是写到中间写到后来的时候,都不要害怕留下那么一
小小的不圆满。因为那
小小的不圆满会一直提醒着你,让你去小心翼翼地慢慢揭开,慢慢圆
。这就像
的前戏一样,搞得太猛会造成早
的,大家都不能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