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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他去襄
,恐怕他还赖在这里一直陪我扫地。
我轻轻的笑了笑,没有再开
。离别不代表永不相遇,在游戏中尤为如此。既然总有相见的时候,又何必伤
?小手经历不多,我却已经习惯了和游戏中的战友们分分合合。
扫完一次街
的时间并不需要很久。小手十分钟后就三步一回
的走了。坐的是系统刚开放的
车。此时的
车只开放了城镇的运送任务。
发车,还没有游戏资料中说的那样方便快捷。
再扫了一遍清净无痕的街
,我停下了手,又开始了枪术的锻炼。此时的我已经学了游戏中的基本枪术,平时的训练已不像往常那样徒费时间了。
一次,两次,三次……五十次……一百次……
我并没有像往常练习那样,练习五十次就停顿下来继续扫地。而是选择了继续练下去。
二百次……五百次……一千次……
终于,在一千两百次的时候,听到了久违的“叮”的一声。
突破了!
我兴匆匆的调
了技能表,最
端的“基本枪术”一项被打了一个黄
的小勾,小勾旁是两个红
的大字“
通”。
江湖中的基本型武功共有三个层次:
门,熟练,
通。
就适用
来说,达到熟悉的程度就够了。但我由于想要在现实中捡回武功底
的想法,于是多练了许久的枪术,不然早几天就可以离开这新手村了。
轻轻的抚摸着陪傍了我许久的,已经有了一丝
情的扫把。我开始考虑是否应该离开了。枪术的基本锻炼已经到了一个瓶颈,游戏中我的基础已经到了现实中五年前的
平。要想再提升只有去现实中练习了,再在这里练下去意义已经不大。
得
了结论,我立刻走向街尾,准备去退还“扫地
装”。
“喂,扫地的。”一只手掌忽然拍住了我左肩,“知
野狼谷怎么走嘛?”
声音很清脆,是个女的。我瞬间分析了一番。瞥
瞧见了左肩上的一只葱葱玉手,晶莹剔透,光
如玉。一看就知
是富家养的千金小
。对于这
判断我很有自信。因为
游戏的所有玩家都是本来相貌
基础,
丑调整百分之十为差距。当然,如果你有足够的钱,
化百分之一千也是可以的。但
化的价格多一分便似多了一倍。一般人还真
化不起。
即便有女人狠下心
了私房钱
化,那也多是
化脸
。
化手的女人,不是脑残,就是真正的把全
都装扮了一遍的“千金”!这两者我更倾向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