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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想到:
“凶
的确被留在了案发现场。”
“而且就扔在那边的厕所隔间里。”
说着,工藤新一特地伸手,指了指不远
的厕所隔间。
铃木园
顺势望去:
从倒伏在洗手台前的尸
到那厕所隔间,大概隔着3、4米的距离。
而在这3、4米距离间的地板上,零零落落地洒着一长串猩红
的小血滴。
“死者
腹中刀
血严重,她如果行走起来,留下的血迹绝不会如此之少。”
“所以,那一长串小血滴一定是凶手留下的。”
“他在洗手台前杀完人,很快便意识到自己需要清理现场。”
“所以,他就提着染血的刀刃走到了那个厕所隔间,打开隔间门,顺势把短刀也扔在了那里。”
工藤新一这样细细地解释
。
“为什么要特地把刀扔到那个隔间?”铃木园
很是不解。
“扔刀只是顺手而为。”
“我推测,他真正的目的,应该是把最有可能沾染到自己
屑的手
扔
隔间的
桶里冲走——”
“是的,凶手抢劫杀人的时候是
了手
的。”
明明是在叙述自己的发现,但工藤新一却显得非常无奈:
“因为他在厕所隔间门、以及
桶冲
钮上留下的那几个血指印...”
“那几个血指印全都光
平整,
本就没有指纹的纹路。”
“只有
着
胶手
,才有可能留着这样的指印。”
“这说明凶手多半是个抢劫惯犯,他从一开始就准备好了
胶手
。”
“这样一来,他也不会在任何地方留下指纹。”
“而因为有
胶手
在,死者的鲜血也不会沾到他手上,在他
上留下血迹。”
“最后,这家伙再把容易沾染自
屑的手
扔
桶里冲掉,警察就更难找到能锁定他
份的
证了。”
说完这些,工藤新一愈发觉得憋闷:
因为这个案
和他以前遇到的都完全不同。
他以前解决的案
的确很多,但不知怎的,那些案
基本都有一个共同的
路:
那就是凶手喜
自作聪明地去设计各
复杂的杀人机关、
巧的不在场证明,杀完人不仅不跑,还留在现场跟侦探斗智斗勇。
而工藤新一每次一
场,基本就能
上从死者的社会关系中锁定
3个嫌疑人来(一般是3个,偶然也有例外)。
最后,就是大侦探通过智慧破解犯人设下的杀人诡计,从那3个嫌疑人中揪
真正的犯人。
这才是工藤新一习惯的破案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