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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全
鉴定的话,鉴定费将
达500余万元。
“这些技术手段,一般的技术人员都能掌握,能不能推动客观、中立、可重复的技术手段替代第三方鉴定?”
于是,张志远引导侦查机关,将其通过远程勘验提取固定的盗版网站的全
源代码和数据库,采取源站恢复的技术手段,利用数据库分析工
,查明盗版网站采集通
为起
、晋江、纵横等正版网站,这和杨某、宋某关于盗版作品全
来源于互联网自动采集上传的供述能相互印证。
侦查人员从数据库中提取了侵权小说的书名、作者名,通过去重后求和获得相应的侵权
数和
击数,检察机关据此提起公诉的事实,后被法院全
采纳。
这一认定逻辑,和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第59条不谋而合。
张志远指
,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通常权利人仅对产品的真伪
鉴定意见,不参与认罪认罚的量刑协商,且要在刑事案件结束后,到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才有可能拿到赔偿;
而这时侵权人的赔偿,也无法在刑事案件中获得从宽
理。
显然,这对案件双方都不利,也不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7月8日,该案公告告知期满后,徐州市检察院探索让权利方参与认罪认罚量刑协商。
权利人主张
照行业惯例即每
作品一年授权收益2000元标准,要求杨某、宋某赔偿近千万元;
侵权方则提
照违法所得退赔,协商陷
僵局。
“盗版的收益某
意义上就是正版的损失,但正版网站取得收益也是要付
成本的,所以不能
照授权收益额赔偿;同时,由于侵权人是恶意侵权,也不能仅仅退
违法所得。因此,为切实规范赔偿谅解行为,探索与惩罚
赔偿相适应的合理赔偿机制,能否参照违法所得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判
罚金标准,酌情确定赔偿数额。”承办检察官提
了一个方案。
经过20余天、数十次的协商,7月28日,在徐州市检察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关于杨某、宋某暨菠萝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刑事、民事纠纷
置方案》:
杨某赔偿权利人200万元、宋某赔偿权利人16万元,二人取得了权利人的谅解,权利人不经过民事诉讼就及时实现了维权的经济利益。
“鉴于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损失,均取得了权利人的谅解,7月31日,我们通过公开听证对二人
行羁押必要
审查,及时向法院提
变更
制措施的建议,依法对被告人从宽
理,并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徐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冯文婕说。
创新提
“代位追偿权”
推动中国文著协提
立法建议
“全案实际被侵权小说40余万
,目前已有20余万
小说权利人主张维权,尚有近20万
成了‘孤儿’,无人主张民事权利,对于侵权人来讲,等于逃脱了该
分的民事惩罚,降低了违法成本,长此以往,不利于打击网络盗版现象。”
张志远结合办案,
思考著作权保护措施,他借鉴债权的一般原理,提
在检察机关公告告知后,可以由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作为集
理组织,代表经告知后仍怠于主张民事权利的权利人向被告人主张“孤儿作品”的民事权利,获取民事利益,以加大对侵权人惩
力度。
6月9日,徐州市检察院会同该市版权局、该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该市中级法院,向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发
《关于建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代表江苏徐州菠萝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中
分权利人维权和提
法律意见的函》,商请文著协提
增设公告告知权利人制度、“代位追偿权”制度等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