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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阉猪(2/2)

都是白,没有杂的猪,于秋去年五月的时候在系统里其实只领取到了七八百,不过,这猪的繁很快,一年半的时间,产三窝崽,这第四窝都快生下来了。

仅仅是七八百,生一就有七八千,因为这系统品的良猪,一胎是八到十二个。而它们的下一代再生一,就可能将数量增加动好几万

他正抬脚往村里走,却发现,还有一个穿着不凡的人站在旁边,连忙,“这位是?”

“秋冬季节,天燥,很容易着火,真是苦了你们这些武警消防兵了,为了更好的保卫咱们老百姓的安全,需要割须剃发,走,村,一会得跟你多喝两杯,替草场那些得救的百姓们谢你们。”老汉丢下了左手杵着的拐,一手拉着冯智,一手拉着王猛

“当然会唱啊!等过几天,老汉我还要带着村里的后生们去凯旋门广场唱给于都督听呢!”老喊得意的

李世民不知冯智和老汉说的歌词是什么,很快,他就听到了尖锐的猪叫声,循着声音,他就去到了一人家屋后的猪舍里,此时,已经有村里的两个壮汉帮忙制住了一小公猪,之前在村敲锣的那个穿白长袍的汉正用火烧着一柄小刀的刃,许多村里的妇人和孩们,则是在猪圈外观看。

在村里面逛了一圈之后,李世民总算是明白了之前冯智所说的,保证老百姓的创造力,让他们懂得各知识,有多么的重要了。

因为,现在市面上的貂,狐狸很贵,哪怕洺州有各衣料可以供人保

震惊着洺州主政官员与老百姓之间的这和谐的不分彼此的氛围的李世民被老汉问及,正自我介绍呢!冯智却是帮他介绍,“这是朝廷的秦王李世民,他来村里,是想观察学习咱们村里的各生产情况,让天下更多老百姓,过上像咱们洺州百姓一样的生活,刚才不是有阉猪的师傅村么,咱们快带他去看看,让他知咱们洺州养的猪为什么那么,那么好吃。”

很快,那阉割猪的师傅便轻车熟路的将一四十多斤的小猪的**给割了下来,看到全过程的李世民并不觉得这有很大的技术量,但是,他很好奇,于秋是怎么知这样会使猪更好吃,猪的情更温顺的,莫非,他们灵鹫的先辈还这么无聊的研究?

但是,一张好的貂和或者狐狸,可以卖到好几贯,甚至几十贯,制作成衣服之后则更贵,而老鼠,是貂和狐狸的主要之一。

而村里的这母猪,不过是去年那些系统品的母猪产下来的第一批猪崽。

听了冯智的介绍,李世民笑着朝那老汉,“是啊,我就是来学习的,学好了,可以让天下更多的百姓,过上像洺州百姓一样的好日。”

,可是,他们受传统所累,认为发肤受之父母,不能轻易舍去,就没有执行下来,果然,在遇到了事情之后证明,于秋说的是对的。

现在,去年生产的第二窝猪也快一岁,开始下崽了,这一下来,可是能让洺州地界的猪养,达到了十几万的规模,需要开始吃公猪,来给新生猪扩充养空间了,如果不保持一定的宰杀率,再过几个月,上半年生产的第三窝猪也开始下崽的时候,数量还会翻好几倍的往上涨,大家可能就吃不过来了。

这会让他治下的产变的极其丰富,就比如这个三百不到的村,至少有两万只鸭鹅等家禽,两三千羊等牲畜,还有上千只兔,不知能产多少鱼的鱼塘。

毕竟,洺州的羊,家禽养规模更加大,供应很充足。

那老汉闻言笑了笑,“好好好,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钢枪,既然来的是朋友,就不要客气,快村去坐,今天村里可有好几猪崽要阉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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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是吃杀猪菜的,可坐到桌上的时候,李世民才发现,菜式绝对不仅仅是猪那么简单,整个大方桌上至少有十二菜,其中有八九是荤菜,只有三四是猪菜,因为那老汉说了,两条猪后要晒成,他去洺州看于都督的时候,给他带去。

听了老汉的台词,冯智笑了笑,“您老都学会这歌词了啊!会唱了么?”

胡须和长发,很影响士兵们的个人卫生,神形象,以及人生安全。

当然,他不知的是,比这更无聊的研究其实都有很多,比如,这个村里面,就有一个研究怎么养老鼠的人。

李世民往猪圈里面一瞄,呵,里面的猪崽还不少,除了有一重至少在两三百斤的母猪之外,还有至少八九重在四十多斤的小猪,那母猪趴在地上并没有站起来,因为它的肚很大,里面恐怕又有一大窝崽了。

于秋一早就对于这些之前人们没有涉及到的养项目颁布了很多悬赏,一旦研究成功,不但可以满足市场的需求,赚到很多钱,还能以备于秋刷到什么偏门的系统任务时,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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