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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北宋官制(3/3)

承认新政失败,所以并未形成党争。

目前朝廷内官们以君行事标准要求自己,对百姓施仁政,对内更是洁,对官员选贤任能,和自己有仇的敢提,和自己亲近的反而不敢提

文彦博第一次被罢相时就是被大宋战斗力第一第二的言官唐介和包拯联手弹劾搞下台的,这次他二度相,第一件事就是把唐介从地方提到中央,直接升任知谏院左司谏,包拯的开封府尹也是他擢升。

修在嘉佑二年科举时因为错以为苏轼文章是自己弟曾巩没把苏轼文章评为第一的故事在后世很有名,人们夸欧风亮节,但其实在这会的朝廷中,这是常态。

尤其是文彦博和富弼这两位贤相当政时期。

但北宋又是中国所有朝代里党争问题最严重的,这要等到王安石变法之后,下政界还算是一片祥和。

“你小,哪里来的这般心思?”杜守义异样看着杜若。

杜若嘿嘿一笑,自然不会告诉他是从小说里看到的,推说是看《唐书》学的,他又问:“原来爹是想要升官当成都府尹,可这和下这件案有什么关系?”

“我儿怎么犯傻了?”杜守义,“最多半个月,朝廷就会选新任府尹,照我大宋官员选举法度,任内有大案的地方官员在结案前除非守孝,否则不得调任或擢升。”

说着,杜守义眉拧了起来:“我手里这件盗窃案涉案金额极大,目前毫无绪,半个月内本无法结案,不结案,成都府尹的位置就不到我。加之黄培这厮三五日向上面一次案情展呈报,整日盯着我,我想手脚,或者用大刑供都难以施展。唉……”

宋朝官府办案不像明清动辄对嫌疑人上酷刑,即便你是包青天,对老百姓份的嫌疑人也不能随便上大刑,以审问和找证据为主,有了确凿证据后,才能打几十杀威而已。

《宋刑统》上是这么规定的,大多数地方官也是这么执行的,但毕竟破案手段有限,在偏远地区,遇到难案,很多官员还是会对嫌犯动大刑,但不会太过分。

动刑确实有效果,但前提是通判得合你,否则给你打个小报告,动辄就会贬官,履历上也会有黑

“老爹,这个黄培为什么这么针对你?你升官了,他也能挪挪窝不是?何苦这个时候给你使绊?”杜若不解问。

记忆中杜守义这个人在官场人缘还是不错的。

“哼!这厮是张原的妹婿,这会他当然千方百计为难我!”杜守义愤愤,见杜若不解,他继续说:“张原是蜀州知州,就是川蜀唯一有资格和我争成都府尹的人!哼,不过是异等科,萤火之辉也敢与皓月争辉?”

仁宗朝这会科举选材并不只有士科,还有《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学究、明经、明法等科,虽然士科最被重视,但其它科也有取解、会试一程,考中后也能官。

当朝次相富弼、名臣张方平都是异等科,直到后来王安石变法,才取消诸科,只保留士科。

这个张原虽是异等科,但资历和官声比杜守义,以正五品的中散大夫知蜀州,当年庆历新政时他积极反对,如今新政失败,他官声更加斐然,这也是杜守义说他坏话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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