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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外星人ET》(3/3)

孟月桢在房外喊话,让丁姗把汤碗端去清洗。

丁姗当即小跑去。

孟施雅并没有跟着离开,她问丁贤:“表哥,我见这些文件里,提到了很多漫画作品,你公司现在开始漫画生意了吗?”

荷东漫画目前仅限于在香江发行,还没有行外埠推广。

丁贤:“怎么,你想看啊?”

孟施雅摇:“不是想看,我想画,我外公是一位油画师,我从小就好画画,但我爸爸觉得学画可以当成是兴趣,却不能当职业,他着我学商科,我很不喜。”

丁贤看看手表,已经有晚,他就说:“明天你画几张拿手的画,让我瞧瞧你功底怎么样。”

“好吧。”

打发孟施雅去。

丁贤望着桌上的《奋斗》作品大纲陷沉思。

以前针对文字作品,丁贤可以自己拟定大纲,让荷东编辑来完善故事,因为创意来自丁贤,文字的重要被减弱,作品版权可以留在公司。

但漫画不行。

丁贤并没有画技,他无法还原脑海里的经典动漫形象,也就不了大纲,目前荷东版的漫画作品,一律是据荷东小说改编的原创。

前世的动漫作品应该如何创作,丁贤原本的考虑是,去招募这些经典作品的原创作者,然后行版权合作。

但这么有两个弊端,譬如《变形金刚》这动漫作品,如果丁贤去国招募原作者,一旦把作品成功推广,原作者面对如山似海的利,肯定会不断向丁贤漫天要价,而且有可能抛开丁贤,另找新的合作商。

前世《变形金刚》不止动漫轰动全球,玩也持久畅销,真人电影更是摇钱树,如果给外人创作,需要支付的版权费将会是天文数字。

为了最大程度的保留利

丁贤需要想一个周全的办法。

首先他必须选择一位信任的人,而且要画功,又可以常年跟在他边,来创作并完善类似《变形金刚》这样的经典动漫。

其次这个人对版权与利益不能太看重,否则将来会与公司爆发矛盾。

假如孟施雅拥有绘画天赋,那么孟施雅就是最合适的人选。

她满足一切用人条件。

想到这里,丁贤取铅笔,在笔记本上写四个字:《变形金刚》。

然后开始手绘擎天与威震天的原画形象,结果画的惨不忍睹,本捕捉不到汽车人与飞机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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