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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节(2/4)

第一,现场所有脚印,都是清晰、成串的,每个人的行路线清晰,也就是说,没有在帐篷外,发生肢冲突和搏斗。帐篷外,还留下了凶手摆放鞋的一对整齐鞋印,鞋冲着帐篷。如果是陌生人,钱成峰不可能允许他帐篷,鞋印就不会是那样。所以我认为,死者与凶手认识。

李轻鹞坐在外围,立刻站起来,答:“是。”她很明白,不仅是她跟这条线最久,这也是领导的态度——给新人发言机会。很多人看过来。

顿了顿,李轻鹞继续说:“回到犯罪现场,我也有两小发现。第一,凶手用来堵住钱成峰嘴巾,中途拿来过,那个位置的地面才可能沾上巾上也沾到了地上的血迹。为什么?如果他

第一、据我们掌握的资料,向思翎和钱成峰,正在准备他们父女俩国的事。向思翎没有理由在这时候杀掉钱成峰,她也没有杀人动机;

第三、我觉,向思翎的作案风格,和这起案件完全不同。向思翎非常谨慎、细致、计划周全,几乎是把所有能算的都算到了,确保不错。相比之下,这起案件的凶手,虽然也有很的反侦查意识,风格依然要犷很多。无论是逃跑路线的选择,还是杀人现场的控制,都充满了机动和风险,但凶手好像无所谓。一个很谨慎周密,一个却大开大阖。他们不是一个风格。这起案件的凶手,和刘怀信案的真相,才是一个人。”

她说:“我先说一下对于向思翎的判断——我赞同方楷的话,她和钱成峰的死无关,凶手另有其人。主要原因有三

第二,钱成峰虽然常坐办公室,但是个结实,哪怕凶手是个男人,制服他也不容易。但在开了那一枪之后,凶手只用了一击,就制服了钱成峰,继而控制住他的手脚。这其实是比较难的事。凶手有搏斗经验,手利落,换句话说,很会打架;

第二、向思翎非常女儿,这一从没变过。如果她今天计划杀人,没必要带女儿来,只和钱成峰约好共度二人时光就行。我不信她会让女儿亲目睹父亲被杀,重蹈她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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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凶手的脸都画来给你了,你能不心动?谁不想早破案,谁不想立功,有人自然就动摇了,主观倾向于向思翎。但丁国的心就稳得很,要求所有人回归犯罪现场,看事实说话,不受扰,这也算是一保持初心吧。

这时丁国名了:“李轻鹞,你说一下,向思翎这条线你跟得最久。”

第30章

方楷是二队老资格,这时候往往靠他挑大梁,打阵,当仁不让第一个发言:“我有三想法,第一,凶手是死者的熟人;第二,凶手训练有素;第三,如果存在第四人这么个凶手,那么他早就认识向思翎,并且知她会来,好了心理准备。

她今天穿一件浅绿针织长袖,,站在一堆刑警中,就像一株清雅的百合,落在黑乎乎的泥地里,越发显得个苗条,肤白皙清透。可这样容颜柔的她,却不会给人半分弱的觉。大概是因为她站得太直了,神太淡了,声音又太稳。

方楷发完言后,大伙儿议论纷纷。丁国问:“方楷说的三,大家都同意吗?”

第三,从凶手的表现看,肯定是有计划的犯罪,不是激情犯罪。那么他一定提前盯梢,确定了钱成峰的行程,伺机下手。从钱成峰准备的那些东西看,谁都知,他很可能约了向思翎母女。这对于凶手而言,就形成了一个两难的选择:现场天时地利人和,没有监控,易于逃脱,是杀人的好地,再等下次这么好的机会,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但如果决定动手,就很可能碰上向思翎母女。但最后,凶手还是决定动手。这说明,他早就知向思翎的存在,知她是谁,并且好了心理准备,被她看到脸,也无所谓——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向思翎没说谎。我个人认为,向思翎和钱成峰的死无关,凶手另有其人。”

她又看了丁国旁的陈浦,此刻和他师父同款沉冷梆的脸,显然想法一致,巍峨不动。

“同意。”“同意。”“观察很细致。”

丁国就叫了个人,把方楷说的三,都记录到黑板上。

为什么这么说呢?

丁国说:“现场主要是二队勘探的,二队先说。陈浦你最后说。”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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