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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3/3)

了面去争这case;并不是他懒,实在是台湾这蕞尔小岛上的这些小case还不足以使用到他的智商。

“一听见小孩之类的字,龙皋警觉的睁开,迟疑

“该不是作伴读吧?征戌也包括接受这无聊的案?”

“是保镖。”龙瑾冷漠的澄清。“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保镖,寸步不离的跟着,这是委托人的要求。”他将卷宗丢给龙皋。富盛集团的总裁沈国章收到三封威胁信函,要他放弃标购某工程,如果罔顾威胁,他的女儿可就不保——兄弟,你的责任就在于此,保护那女孩到下个月初。”

龙皋一脸骇然。

“叫我保护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我不是让她给烦死,就是自己先河自杀!我早该知刺激有趣的事绝不会到我的上——龙瑾,在这件case里,你又扮演何?”他怀疑

龙瑾的里闪过轻松的笑意——他当然能避则避。

“我兼重责,坐镇总,指挥全局。”顿了顿,继续:“另外,我忘了告诉你,她不是七、八岁的小女孩,至少沈国章传真过来的照片上不是如此。”

龙皋愣了愣,

“你还有什么没告诉我的?”

龙瑾耸耸肩,淡然

“我忘了告诉你,那女孩叫沈如侠,是圣修女中的女学生。如果你没忘记,她就是当初一路逃白屋的那女孩。”

※※※

好奇心向来是与沈如侠划上等号的。

万一,有一天她不再好奇了呢?

那大概是生了重病,或者离死不远才会不再好奇吧?

同班兼酒朋友的阿双臂环,故作打量的盯着如侠。

“喂,你的好奇心不是让狗给吃了吧?”

“不是给狗吃,是让好兄弟给吓光啦!”如侠懒懒地回答。

坦白说,她后悔极了。

岂止是后悔!简直是捶顿足,不得去撞墙算了!

“唉——”她烦恼的叹息。

其实那一天她得也太过火了。虽然只是短暂的见面,但从打照面的那一刻起,就让她到好熟悉、好舒服的觉呢!就连个酒朋友也没能在短短一面中有这莫名的觉吧?!

也许她该去歉?

这念老早在她心里转过千百回了,偏偏就是提不起那勇气。唉!别看她个小,动劲却永远十足,但她也有怕的时候嘛!每天拿着十字架,书包里满圣经,就是不敢再跨白屋一步。说是胆小嘛,又好像不全是,可是又止不住想见那个龙皋。心情不烦才有鬼呢!哪还有时间去好奇什么东西!瞧她眶下还有淡淡的黑影,谁叫昨天晚上又梦到龙皋——该不是来托梦的吧?

思及此,如侠的圆睁着大大的。

托梦?

有可能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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