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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王八蛋欺骗了他们所有的人。
不敢置信又怒火中烧,麦隆转身走回他的桌子。他企图说服自己是妄下断语。他认识约翰多年,也完全信任他。
直到现在。可恶!约翰对他们做了什么?白领犯罪是一回事,设计杀人则是另一回事。“播种社”以前不曾如此过分,更令人不寒而慄的是,他们说服自己相信他们其实是在做好事。把那种话说给陪审团听,看他们会不会发笑。
天啊!瑟琳真的已经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吗?她真的在痛苦地慢慢步向死亡吗?还是约翰为了使他们同流合污而一直在欺骗他们?
不,不可能。约翰不会拿妻子的事撒谎。他爱她。
麦隆感到恶心欲呕。他不知道该怎么想,但知道不该在弄清所有的事实前就定约翰的罪。接着他想到,如果约翰和那个女子之间有暧昧关系,他们的关系可能是在瑟琳死后才开始的。他抓住那个想法。是的,一定是那样。约翰在妻子去世前就认识那个室内设计师。瑟琳雇用那个金发女子重新装潢她的卧室。妻子去世后,约翰感到悲伤寂寞,那个年轻女子乘虚而入,很可能就在葬礼之后。
但有个疑点仍然令他困扰。如果他们之间是清白的,那么约翰为什么没有对他的死党们说过她的事?为什么要刻意隐瞒?
也许是因为妻子尸骨未寒。是的,一定是那样。约翰知道他在瑟琳死后不久就与另一个女子出双入对一定会引人非议,“播种社”当然不希望那种事发生。约翰是聪明人,知道他应该保持低调。
麦隆几乎要相信他看到的事并无不可告人之处,但还是觉得非得完全确定不可。他没有让约翰看见他。他付了酒钱,溜出餐厅,叫停车小弟把他近日被迫驾驶的旧福特轿车开来。他即将离异的妻子没收了他心爱的积架跑车,那个可恨的贱人。他开到下一条街,矮身躲在座椅里监视。他趁等待时打行动电话给律师取消晚餐之约。
约翰和那个女子在二十分钟后走出餐厅。他们面对面地站在路边,彼此相隔五尺,约翰双手插在裤袋里,金发女郎紧抓着皮包和记事本。他们的姿势僵硬,态度拘谨,好像两人的交情只比陌生人好一点。停车小弟把她的红色小轿车开来时,她把皮包挟在腋下,伸手与约翰相握,然后头也不回地驾车离去。
在不知情的旁人看来,他们只像有单纯的公事关系。
一分钟后,约翰的灰色宝马敞篷车驶达。他慢条斯理地脱下西服上装,仔细地摺好放在前座上。看到约翰那套合身的名牌西服,使麦隆心中升起一股怨恨。六个月前他也有满衣柜的名牌衣服,但后来他的妻子在酒醉的盛怒中,用剪刀把他价值五万美元的衣服全部剪成碎片。
天啊!他多么想要报复。在无数的夜晚,他躺在床上幻想着各种置她于死地的方法。痛苦是那些幻想的最重要元素,他要那个贱人在死的时候受尽折磨。他最喜欢的场景是抓着她的头去撞玻璃,看着那个臭婊子血流满面地慢慢死去。在他的幻想中,一块玻璃碎片正好割断她的颈动脉。
是的,他要把她害他受的苦逐一还给她,报复她夺走他的人生。她冻结他所有的资产,直到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但他已经知道结果会是怎样。她会得到他全部的财产。
幸好她不知道“播种社”或他们藏匿的资产。没有人知道。她的律师不可能查出那笔存在开曼群岛的钜额存款。
但藏了多少钱都解决不了他现在的窘境。在满四十岁前,他连一毛钱都不能动用。那是他们四个死党订定的契约,他知道其他人不会同意他借用那笔基金。那样做太冒险,所以在未来的五年里,他势必得勒紧裤带,贫困度日。
约翰那个幸运的兔崽子。瑟琳死了,她剩余的信托基金都归他一个人所有。
麦隆嫉妒地看着约翰戴上棒球帽。他知道约翰戴那玩意儿只是为了遮盖头顶秃发的部分。但不管怎样去预防保养,约翰在五十岁前就会像他家族中所有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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