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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证明说,当时我东西拿在手里,一动不动,两
发直,嘴里还叨咕着什么。样
真够吓人的。
这样买来的几个手袋、拎包就放在我家的柜里,不,确切地说是在房间的某个角落。也许我说过多次,我有许多只埃尔梅斯公司的拎包。但却很少使用。因为埃尔梅斯公司的
包,很难携带。有的手袋要一一扣上锁扣,非常麻烦,如果就那样开着,路过的人准会提醒你“那样很危险!”说起
基
,又重又
,简直让人生气。我的一个朋友,无论是去参加晚会,还是去听歌剧,总是拎着大拎包。我问她为什么不换一个小些的女包,她回答说:
“太麻烦,把东西重新装到另一个包里,就会有忘的东西。”
我也是如此,一旦用上拎包,就会变得很懒散。因为可以装相当多的东西,就把什么都放
去了。不知什么时候起,发现竟然一直在用着同一个包。
说
题外话,在茶
大
行的两年前,我非常想要一个米
的拎包,就在
黎本店买下了一只。那是回国后不久的事情。客人来了,我就把猫关在屋里,结果被它
上了猫
。而且这家伙偏偏瞄准了最新、最贵的包。通过日本的百货店请人在
黎刷洗了一番,但是
痕仍未消去。现在还是
迹斑斑。有猫
痕迹拎包的女人,偌大的日本也许只有我一个。
埃尔梅斯品牌还有一
大家都知
的、比拎包更重、更难携带的提包hautcourroies1。十五年前,为了作时尚杂志的彩页照片,我去了
黎。当时没有贷款负担的我,竟然在埃尔梅斯总店买了三个
包。一个是白
手袋,夏天穿和服时有时使用。一个是
红
的略大的包,现在早已经走了形,该扔了。还有一个是特大号的鲜红的提包hautcourroies。我常能在杂志图片上看到演员们在飞机里携带这
提包,我很吃惊她们为什么会那么有力气。即使像我这样顽
的人,也实在拿不动装了东西的大提包hautcourroies。
必须嘴里喊声“嘿!”才能提起,厚厚
革的大提包hautcourroies,加上里边装的东西,我的手都快扯坏了。我甚至很想在底
安上一个
。这个提包我实在享受不了,就拿到《安安》1杂志的义卖栏以超低价售
。当时周围人都吃惊地对我说:
“你可真是有气量。”
买主多了就用
签的形式,于是好多朋友就打来电话让我提提价。
如今,桩桩往事藏在心中,我的手袋、拎包静静地躺在那里。邋遢的我也不把它们放在柜
或是袋
里,就那么东一个西一个地任意摆放着。现在,和我喜
的衣服相
的话,这些包显得有些重。倒是轻巧的小手袋更合适我。
门时我会带上闪光的费拉加莫。
但是买埃尔梅斯牌拎包那天的事情,以及买包的地
我却仍记得很清楚。在西班牙的那家商店,因日元
而
23万日元买下的手袋,在洛杉矶发现的新款拎包……与其他拎包的邂逅我会
上忘掉,但埃尔梅斯却不同。连购买时的那
张
也一直留在我的记忆中
17殴打的痕迹,是女人的勋章
这本书
版时,也许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石井苗
1
上发生的事的确很有趣。
说有趣或许有些失礼,却是如何与男人潇洒分手的好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