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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情况向一营杨副营长
了报告。
六、侦查,向纵
推
“8?8”与“7?5”两案并案,应该说是石河
方面侦查工作的一个转折
。
由于并案,线索扩大了,视野宽广了,对案件的认识和侦查
署都应该
相应的调整。
第一,并案使案件
质明朗化,犯罪分
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抢劫武
弹药,其他枝蔓,可以全
剪除。
第二,两案均反映,作案分
是两个人。
第三,侦查范围要扩大。犯罪现场由149团一个
,变为两个
,141团至149团相距75公里,几乎横跨了石河
城区之北的大
分团场。
第四,随着侦查范围的扩大,查枪的工作相应也要扩大。这涉及到兄弟垦区和地方县市。为此,兵团公安局刘钊
长带一工作组,负责农七师(奎屯)、农六师(昌吉)的验枪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张卓
长带一工作组,负责沙湾县、玛纳斯县的枪支取样工作。
侦查工作涉及到方圆一万平方公里的面积,仅农八师
级以上单位就有50多家,其中农牧团场19个,工作量骤然加大,工作重
也有扩散的趋势。
由于并案,对犯罪嫌疑人的刻画及侦查条件的梳理,也有了
一步的推
:
一、犯罪分
备作案时间,对现场熟悉,可能事先踩过
;
二、有暴力犯罪的历史,或有受过打击
理的前科;
三、会驾驶机动车(可能自己有
托车或汽车);
四、会熟练使用军用长枪;
五、结伙作案,可能是二人以上犯罪团伙;
六、有抢劫枪支继续作大案的犯罪动机和目的;
七、两人
在1.72米-1.75米左右,年龄25—35岁。
指挥
把下属工作
门重新调整为五个大组:技术组,调查组,查枪取样组,摸排组和材料组。
其他有价值的反映是:
8月7日早晨,有人看见一个
个
的男人,大约有1.75米—1.78米之间,黑红脸,把一辆黑
油箱的
托车停在一营营
附近,
托车后边绑着一个
素袋
,有60公分长,不知
里边包的什么。此人穿黑衣服。
这曾引起我们对黑
油箱
托车的注意和排查,从侦破后的情形看,这是与本案无关的另外的一个人。
8月16日,147团场第一中学临时工李华,在打扫教学大楼后边的垃圾池时,捡到一个绿
塑料本。她打开看了看,发现是姜玉斌的民警值勤证,上边贴有姜玉斌的照片,后页上印着
黑字:“丢失要及时报告。”李华认为这是个重要证件,当天就把姜玉斌的值勤证
到147团派
所。
应该说,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发现。
指挥
得到报告,立刻派人对姜玉斌的妻
晓红
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