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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方案是否正确,我们今后的重
工作是什么?大家可以畅所
言,可以发表不同意见。”
这个会没加压力,没提任务,气氛要温和得多,杨厅长要大家冷静下来,放松一下
绷着的那
弦。
一切都仿佛从
开始。刘晓辉再次分析了北京及河北的案情和条件——结论是必然的:犯罪分
熟悉新疆,在新疆有关系人。新疆的案
与北京有着鲜明的一致
。犯罪嫌疑人在北京作案一对六,在徐
作案一对三,在新疆连续打死七人,都说明其心理素质和枪法超群。由此判断,持自动步枪的大个
应为北京人,小个
是本地人。
张万顺、周传
、龚兴言相继发言。
周传
回顾“7·5”“8·8”案件的条件,犯罪分
对141仓库的守卫情况,对149团警务区枪支情况和值班情况都十分清楚。141团至149团相距75公里,他们对
路,对两地的熟悉程度,不是踩三五次
就能解决的。因此,犯罪分
中的北京人,必定在141至149团区域内长期生活过。
龚兴言认为,犯罪嫌疑人6月、7月、8月三次在石河
地区
现,不是偶然。但他们的居住地在141团、149团的可能
较小,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在居住地作案。在147团附近的可能
最大。147团工作
得较细,为什么没
情况,需要指挥员们
合理解释。犯罪分
自6月份在垦区(兵团)活动,要吃、要住,不应该在群众中没有反映。犯罪分
反侦查手段
明,应估计一下,有无反常规的可能。
张卓
说:第一,犯罪嫌疑人的落脚
不在141团。141团可以排除。理由:军械库改库情况他们不知
;犯罪嫌疑人白天作案而没有蒙面,说明当地人不认识他们。他们在距现场600米
吃东西,也说明他们在当地没有落脚
。
第二,边疆宾馆抢钱应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个目标的确定应该比抢枪早。先预谋抢钱地
,再杀人抢枪,人影库未成,转到149团,抢到枪后,急于抢钱,达到目的后在阜康杀人灭
——这样分析比较合理,说明犯罪嫌疑人计划周密。
第三,侦查方向以石河
为重
是正确的。理由:1.原判断犯罪嫌疑人为一北京人一新疆人,两人应早就认识,如何认识?很可能是狱友。2.他们选择石河
,因为他们对这里的熟悉程度比其他地区
。3.犯罪分
在石河
现的时间长达三个月,带着枪不能住旅馆,在石河
一定有固定居住地、4新疆3起案件,两起发生在石河
。5.犯罪嫌疑人不可能把
托车从北京运到新疆,应为本地人为北京人提供的居住地和
通条件。6.
侦查常规,发案地是重
位,向外延伸,是正常程序。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技术很
,有可能为我们制造误区。
兵团四
刘钊
长则提
不少相反的观
,对前期判断提
置疑,这有着开拓思路的作用。
他的置疑
是:一、犯罪嫌疑人有否可能是两人以上?“8?8”案件会否有人接应?天池无名尸,
上有两
伤,杀人者有无可能不止一人?二、作案人会不会住在城区?
据:团场居住人员较少,易被发觉;作案人有
通工
,来去方便,不受居住地的限制。三、作案人前期(五六月份),有无可能住在乌鲁木齐、昌吉市、新湖总场等地的旅馆?
张卓
认为:立足本地的思想不能动摇,对原定的重
位,重
门的认识不能动摇。关键是要有扎实的工作,不能漏查,不能留死角、打包票。普模工作的条件可调整,安排
位可调整,但基本思路不能否定,
刘晓辉是
里留驻新疆的监督员,主要负责新疆与北京及河北的协调工作,同时也代表
里参与新疆的破案工作。杨厅长对刘晓辉的能力非常欣赏,刘晓辉对杨厅长也十分尊重,两人对案件的看法在许多方面都相当一致。晓辉也很注意自己的
份和
事原则,不过多
预杨厅长的指挥,但也随时提
自己的建议。
基于目前的侦查工作的现状,他认为,作为侦查指挥员我们要有耐
,现在我们正在布置,还没收网。重
工作重
区域是
据犯罪分
特殊的作案条件划定的,既定方针不能改变,对147团要有信心。
现了新情况(天池尸
)要把新条件加
去,尸源的调查也要围绕着我们确定的重
区域展开。运用好新的
证,案件就有可能买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