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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押杨新海的漯河市与他的老家正
县相距不过百十公里,杨新海的母亲说:"我都七八年没见过这个儿
了,我都想不起来他的模样了,现在在大街上对面见了,我可能都认不
来他了。"母亲这样说话,她的心里会有多少泪
和苦
?直到杨新海被执行死刑,他的父母一直都没来看过他;家中兄弟
妹多人,也从来没有一个人来看过他,他们在心理上已经把杨新海从这个家
中析离
去了。
杨新海竟冷漠地回答说:"杀人很正常,没什么了不起的。"
听了海舟的介绍,我谈了意见:第一,严把证据关,特别是案发地在外省的案件,一定要
标准。本省的案件可以请省公
杨新海走到这步田地已经是众叛亲离,谁还会来看望一个杀人不眨
的恶
?谁还会平静地对待那些受害者和他们的亲人?其实,他的父母和兄弟
妹也都是他的受害者,他让父母和兄弟
妹失去了亲情,整天为他担惊受怕,为他蒙受耻辱,代他受人责骂,在杨新海案发后的好长一段时间,他们都不能安安生生地过正常人生活。
在漯河市看守所,杨新海被关押在监所东
的一间大监室中,这个监室里已经关了二十余名嫌疑犯。杨新海到来之前,看
人员把杨新海的情况向嫌疑犯作了简要介绍,旨在让他们注意对杨新海的监视。
有嫌疑犯曾问杨新海:"为什么在两三年里杀那么多人?"
杨新海一
漯河市看守所,就被
上了手铐、脚镣,手铐和脚镣之间,有几个笨重的铁环链接着,铁环链接的长度,恰恰让杨新海弯着腰能够站起
来,但却直不起腰。整个械
的重量,大约有二十多公斤。
材瘦小的杨新海,一天24小时负载着这些械
的重量,除去正常的吃住起居外,他基本上无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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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而去。我挣扎这4年多,其实也很苦,风餐
宿、忍饥受冻。我每天都想着如何躲避警察的追捕,
神
度
张,这几年过来,
神都快要崩溃了。我从来没回过家,也没去过亲戚家,甚至与他们连一封信、一个电话都没敢通过,怕我的事连累了他们。父母一直过着清苦的日
,我偷的钱、抢的钱也不敢给他们寄回去,因为,我的每一分钱都沾有无辜者的鲜血,父母
了我的钱也不会太平,我一旦罪行败
,警察决不会放过他们。我面对父亲最有愧,从我逃学外
到监狱服刑十多年间,父亲无时不牵挂着我,打工他给我送衣被,在劳改劳教场他千里迢迢去探望我,在广州被收容后他亲自去接我。但由于我嫌弃家
的贫穷,过惯了不劳而获、四
游
的生活,又一次次悄悄地离开了家,像我这样的人父母白生白养,从来没有尽过孝。末日就要到了,我无颜面对他们,政府如何
置我都不过分,我只是希望后代人别走我的路,但愿中国以后不要再有我杨新海这样的人。
对杨新海的罪行审查清楚,提起公诉,是办理杨新海案件的重
戏。这个任务由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
完成。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
检察员冯方是杨新海案件的主办人之一。现年37岁的冯方,从事公诉工作10年来,经他的手办理过上百起重刑案件,但像这样
窜4省、凶残地连杀60多人的,还是首起。冯方被犯罪嫌疑人的残忍和冷酷
地震撼了,因此,自接手这个案件以后,冯方就开始记《工作日志》。冯方以他公诉人独特的目光,把办案中的工作步骤、
展情况、办案人员的苦与乐都一一记录下来。在本书即将成稿的时候,笔者得到了这份弥足珍贵的资料,现将它摘录于后:
因为杨新海是公安
通缉的要犯,在他到来之前,漯河市看守所就
了
心准备。杨新海被押解到看守所不久,看守所就专门购买了价值十多万元的现代化监视系统。每一个路
、每一条走廊、每个监室、大门、哨兵室,乃至整个院落,都安装了监控摄像
。在看守所旁边还驻扎着一个百余人的武警中队,杨新海在这里
翅难飞。
但是,杨新海这个以"职业犯罪"自诩的人,并不为械
加
的
境所难过。
监室不久,他就开始向同室嫌疑犯炫耀他的杀人经历,特别津津乐
于那些
和
尸的情节,讲着讲着,情绪就激动起来,有时还莫明其妙地为同室狱友唱上几句
行歌曲。在漯河市看守所关押期间,杨新海
神状态一直不错,在狱中表现正常,没有和同室嫌疑犯或民警发生任何冲突。
市公安局陈支队长下午3
20分到了
里,同来的还有刑侦支队基础大队的教导员陈海舟,此案案卷是由海舟
整理的。由于以前办案打
很多,大家彼此都比较熟悉,海舟办案条理
,证据梳理的比较细,对证据的理解也很不错,是一个不错的侦查员。没有过多的寒暄,海舟直接就介绍了基本案情。
听说杨新海要来,把所有同狱嫌疑犯都镇懵了。
又有人问他为何喜
尸,他却始终闭
不答。
2003年12月11日上午,杨新海被换押到位于漯河市
河陈乡
寨村的看守所。漯河市看守所共有3
院
,杨新海被关在最里面的一
院
里,这节院
厚实的大门被
的铁

包裹,旁边的看守室也被铁栅栏封得严严实实,周围
大的墙
上
着尖锐的玻璃。铁门的背后,一条半人
的狼狗昼夜拴在这里,一有风
草动,它就会竖起耳朵、嘴里发
响亮的叫声,向主人报警。如果从里面将铁门闪开一
门
,它立即就会从门
里往外伸嘴。
看
他的民警说:"杨新海特别矮,只有1.58米,
瘦
瘦的,长相也特别普通,混在人群里看不
有什么特别。"
28、公诉“杀人狂”
2003年12月11日,星期四,
,下午刚上班,就接到检察长通知:省里已决定把"8·15"系列杀人案件
由漯河市承办,犯罪嫌疑人已被漯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上午已由省看守所换押到漯河市看守所。市院决定提前介
此案,由我和殷鹏年主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陈胜军支队长
上就要来公诉
接洽,让我们作好接待,了解基本案情,尽快提前介
,为下步审查起诉作好准备。
因为杨新海所作的案件,大
分发生在以漯河为中心、向周围辐
半径100公里的范围内,加之漯河最先决定把发生在临颍县
陵乡的"8·15"杀人案件与其他类似案件并案侦查,2003年11月28日,河南省公安厅将杨新海案件指定漯河市公安局
辖。2003年12月9日,经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新海被漯河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