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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述推理成立,那么王
将会在后半生中不断地悔恨,悔恨自己当时为什么不肯第一时间去查看,但此时悔之晚矣!
杀人凶
——蒙面人的手枪,第二天被送到省公安厅刑侦
技术科。
据枪号,省公安厅查阅档案,证实这支枪正是呼兰“6?6”案件中张福贵的那支枪。
省公安厅立即把这一情况通知了呼兰公安局。呼兰公安局局长张崇新与副局长董超带领韩超等有关人员火速赶到了
彦县,与当地公安机关密切
合,研究此案。
贺瑞忱的妻
王
与她的女儿及教师程志勇作为现场当事人,是凶犯形象的直接目击者。经过详细询问和她们仔细的回忆,初步提供了凶犯的大
相貌和外
着装。
王
说:“那蒙面人个
猛,与她的丈夫贺瑞忱相仿,在1米78左右,

魁实。
前
帽,鼻
以下全蒙住了,只
两个
睛。
睛不大也不小,全是凶光和杀气。”
贺瑞忱的女儿则说:“这个人也
一
脸,脸上好象有疙瘩。”
而程老师说:“我的印象也基本是王
说的那样,当时也不知从哪来的一
疾劲,抄起板凳就扑了上去!所以没来得及细看。”
至于凶手
的是什么颜
的帽
,穿的是什么颜
什么样式的衣服、
和鞋,三人却都难以说得清楚了。一个因为是黑天,另一个因为当时太突然太
张了,几乎什么都没来得及注意。三人只是都不敢肯定地说,那蒙面人的蒙面布似乎是黑颜
的,至少是
的。
经过通盘研究和联系起来分析,有多
迹象表明,“6.6”案件与万发镇案件可以认定为一人所为。这两起案件影响极大,震动了省委。省政法委书记白景富亲自听取了汇报后指示:呼兰县与
彦县两案的侦破工作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
于是,省公安厅决定成立破案指挥中心,由省公安厅副厅长刘一平直接领导破案指挥中心的工作,将这一案件命名为呼兰——
彦系列残杀公安
警案!
在一线,仍由刘也担任破案领导小组组长,几方面形成联合作战
系,两案合并侦察。同时扩大撒网范围,确定从绥化市到省城区间为重
侦察区,这一区域包括呼兰县、
彦县以及兰西县。
对这一区间的重
人嫌和经常
窜到这一带的可疑人
,都要纳
审查目标。而案件的
质仍然被认定为仇杀。而且还可以认定,作案分
熟悉这一带情况,过去与被害人打过
并积怨甚
。在研究到凶犯作案后的去向和行踪时,破案工作组分析了几
可能。
一
是凶犯已经远离本县和本省,连夜潜逃到外地去了。当天夜晚虽然公安
警很快就封锁了万发镇通往外地的各条路
,但凶犯有可能在封锁之前就迅速逃离了
去,或者
本就放弃了任何大路小路,而是钻
了漫无边际的庄稼地,先逃到外乡外县,而后逃
省外去了。特别是凶犯所持枪支已被打掉,现在凶犯手里没了枪,威胁
大大减少,面对有枪而且已经
度警惕的公安
警,凶犯已
于劣势。所以,凶犯远逃外地的可能
极大。
另一
是凶犯可能逃离了万发镇和
彦县,但并没有逃远,极有可能又
窜到附近县乡,再伺机作案,就象从城许堡乡
窜到
彦县万发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