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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他问我要这些东西,我给他
了7
火药,5支雷
。火药分3次拿的。审讯员:田雨说他要这些东西
什么?吴青:他说要去莲江
炸鱼。审讯员:你把几次拿火药的情况讲一遍。吴青:第一次是1994年11月的一天,我到田雨家去玩。田雨说“你给我
火药,还有雷
。”我说:“看看吧,那东西不好整。”隔有10多天,我在单位井下蹓
旁边拿了两
火药放在靴
里,从井下带上来了。下班回家时,我给他送去。他说还不够,炸鱼不能只用这
。隔了五、六天,我又在蹓
旁边拿了3
炸药带给田雨,他说还不够,除炸药外还要雷
。过几天,我又在蹓
旁边拿了2
炸药放在靴
里带到井上,田雨见了还嫌少,我说不行了,拿不上来了。后来我又给他拿了5支雷
。以后再没给他拿什么。审讯员:你拿的火药是黑
还是白
的?雷
是铜的还是纸的?吴青:火药是白
的,外面用蜡纸包着。雷
是纸的。审讯员:你不知
这样
违反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品
理规定吗?吴青:我不懂,我是合同制工人,在矿上就是上班
活,没有人给我们讲什么课。审讯员:田雨他们是否给你过什么东西?吴青:没有。在孙海波等人逃离现场后,初次未
燃的炸药被火引爆,这就是保卫科幸存者听见的第二次
响,这次爆炸大大加
了值班室的火势。使现场在短时间内烧成一片瓦砾。田原所
的黄
短发
,也在大火中烧成灰烬,使他的
份更为扑朔难辨。
当然,把同伙的尸
留在现场,是犯罪分
是为担心的。闫文宇供认,他把守走廊时,曾对
来的孙海波建议把田原
走,孙海波当时回答说:“整不
来,太沉。”闫文宇就说:“用炸药炸!”孙海波和田雨最后撤
时,闫文宇又问及此事,孙海波说:“烧了,看不
来。”他们
门后,商量了一下,决定弃车步行潜逃。回到群楼后,把枪支弹药等都放在403室,匆匆议论一下,认为没有大的漏
,孙海波便
着田雨快些回家,以免引起大的怀疑,自己也跟着走了。剩下闫文宇一个人看守。那一夜闫文宇几乎没合
,一直与他同住的田原彻夜未归,也永远回不来了。他想象着田原留在保卫科值班室的尸
被烧焦的模样,有些
骨悚然,窗外不断传来车辆疾驰,警笛嘶鸣的声音,屋内还存放着大量武
罪证,他随时都担心警察包围这幢楼房。直到第二天上午,八九
钟,孙海波和田雨又
现在房间里,他才稍微
到些安定。3个人讨论了一个白天,认为作案前
行的大量准备工作现在都能发挥作用,无人怀疑田原长期外
,即使再过多少年没他的消息,人们也只能以为他在韩国遇到了麻烦,而不会把他与
前的大案联系起来。补枪时已经把田原
睛上的特征打飞,至于文
,经过焚烧也不会留下大片的痕迹。总之,相信警察一时半会儿还找不到他们
上,彼此也就说了许多宽
的话。
此后,他们每天都碰一次面,互相通报打听到的消息。由于没有迹象表明文
已作为警方调查的内容,3个人又说了一些
情方面的话,意思是只要能够像过去一样避过风
,来日还可大
一场。初五那天,趁闫文宇媳妇回娘家未归,3个人悄悄把枪支弹药运到闫家,放在铁箱
里。晚间,孙海波和闫文宇下楼,摸
气
,用钎
起下一些砖,把枪支弹药藏
去,用抹
把墙重新砌好,认为已经万无一失。初六晚上,3个人到胶合板厂东销毁其它罪证,将作案时穿
的全
衣
、田原的全
遗
焚烧一净。初七,孙海波同意田雨暂时离开鹤岗。初十,他和闫文宇仔细打扫了403室,将房
退还房主。闫文宇正式回家,宣称从外地归来。攻守同盟早已制订好的,他们甚至设想,
急情况下可以采取自杀手段。孙、闫两人多次研究了万一被捕的对策,孙海波
调,只要警方拿不到证据,即使田原的
份被发现,也定不了他们的罪。他们犯的是死罪,即使坦白也无法减刑,因此他再三告诫闫文宇必须
住,闫文宇自然并无二话。实际上孙海波心里明白,一旦被捕,万事皆休。早在初五,他抱孩
痛哭一场时,就已经
到此次公安方面破案的声势和力度不同寻常,看来此案不破是不会收兵的。他听说省里也来了不少人,这就更加
到危在旦夕。“案
作得太大了”,如果他尚存理智,就会清醒地认识到,无论他们筹划得何等周密,凭他们几个也是无法与一省的公安实力较量的。他更想不到,此案于公安
也在必破之列,2月16日,公安
特派五局副
长刘骁辉专程赴鹤岗指导工作,表明公安
决心直接介
破案。这
情况在以前是不多见的。
杀了这么多人,
如何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