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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是我
的。因为
理很简单,我找不到任何证人。我本就是黑帮学校转校来的
氓
班生,校内人很清楚都是些什么人才会待那里。我蒙受著不白之冤,即便是那天晚上找我
去的同学,也满
否认有那事,他不愿意让父母知
和我混一起,在外勾搭女生胡搞。
在被禁止离校,家裡关禁闭期间,我成了所有人的嘲笑对象,ster和viviann自然不必说,我只要
丑,她们是最乐意最开怀的。她们全方位谩骂和心灵一样歹毒。无时不刻地,极尽其能想像的,叽叽喳喳个不休。我被说得暴
起来,挥拳打去,结果还打不过她俩被捆翻在地。我老妈乾脆不理我,见着就躲开。
老得几乎没有任何记
,忘记了她曾问的话,一遍又一遍要我指天发誓。
没有一人愿意相信,那个袋
与我无关,从他们的表情裡就可以看
,三十万里拉的款
,就是我偷走了。无论他们怎麽问,我的意志变得越来越
,起初还争辩,最后索
只是摇
,一句话也不答。
老爸借著找打火机慢慢走
小屋,抓著脑袋,颇不自然地看著天
板说,如果不想承认,就要一直否认下去,他小时候
错事也这样。我甚至都不想看他,连
也懒得摇。没拿过就是没拿过,这事的本
,并非是因被怀疑对我不利,而是一个人的诚实,我正是遵循信条,在
该
的正确选择。
不久之后,一个亲戚要结婚,大伙的注意力被转嫁到这件事上去了,袋
风波正式告一段落。两个
似乎是被老爸教训过了,此后也很少再提。总之,袋
风波就如同季节
替那般,也终到了一个结束时刻。又过了几个月,整所大宅内的人已完全遗忘,就当什麽也未发生那样。
然而这件事,却如同沉重枷锁,多年来一直压在我心
。我知
他们是用一
宽恕的态度来看待此事,而我则必须承担这不白之冤。我怪得了谁呢?我可是个有著前科,被叫
惯偷的人哪。随著时间消逝,与大
分人相反,我变得越来越难以接受这
审判,因为我并不愿得过且过。
时光飞逝,1993年
秋,
中风后隔了没几月过世前,迴光返照,弥留之际,我们几个小孩分别单独走
屋
,和老太太
最后
别,屋
裡放著宗教音乐,满屋
都是哭泣的人们。
我
着
泪,捨不得
即将与我分别,那天她
脑特别清晰,和我
谈了一阵,不由地再次问我袋
的事。我抓著她乾枯的手,将它捧在脸上,呢喃地回答,这件事我是被冤枉的,袋
在那天我放在了老师的桌
。
烛光中,是
慈
的微笑,她无力地
对我说了此生最后的一句话:
“我相信你,我的孩
,我们霍利斯曼家的孩
可以坏,可以笨,可以
错事,但绝对不会撒谎……”
就这样,老慕莎。霍利斯曼永远走了,在她弥留之际,终于放下了一直缠绕心
的困惑,我想,她现在可以闲步天国,对别人翘起拇指,称赞自己孙
是诚实的!
2010年的
天,老爸在纽约要接受一场胆
结石手术。他一生没开过刀,也没怎么生过病,所以
到惧怕,儘
这只是个小手术。我接了电话便匆忙返家,陪他在医院里散步。
动手术的当天,他在还未
手术间前一个多小时,偷偷与我跑到火警楼梯间,问我要一支烟
。
“你说这会不会很痛呢,林锐?我很害怕,不去想却停不下来,我从没有动过手术。”他的手颤抖,不自然地望著窗外,僵笑
:“你给我讲讲笑话吧,我尽量忘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