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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6(2/2)

荒泽被挑衅了,他愤怒地张开双手,灵力在他聚集,像雪球一样越越大,最后他抬手将之轰了去,直袭云珩面门。

他当他是鸟心,却不知他喜自己。

那是一群有着漫长寿命的特殊族类,他们大无匹,他们各有姿态。

看到他的第一,云珩便只想带他走。

可这偌大宗祠里并没有第二个能跟他说话的人。

自傅乐书跟了他以后,便再也没有穿过麻衣服,上尽是绫罗绸缎,怎么贵怎么来。

云珩见他不闪也不躲,里带着堪比大人的镇定神情。

于是有一日,他偷偷化了形,溜了去。

云珩气,脚一踏地面,双手结印,微张,使用的正是他的绝技,梵古八音。

那时候他只是久黎的法,他没有与久黎一同作战的记忆,他生灵魂的时候久黎就已经死了。

云珩抬手导引灵力,幻化成一件衣裳缠绕在自己上。

直到他也渐渐上这个少年,傅乐书的喜才暴来。

他将他养大,将苍白瘦弱的小幼童,养成苍白隽秀的少年。他从小时候便带着这孩一起睡,等他成年后便给他另起了居室。可傅乐书依然会每夜偷偷跑到他房里来,悄悄爬上他的床,搂着他睡。

了另一个时空之中。

燕归巢一样,他残破的魂直接便钻了去。

但他依然离群索居,不愿与人有过多牵扯。

他觉得新奇,便脆在这里留了下来。

情况直到遇见了傅乐书才改善。那时候修到,他找到傅乐书的时候,他是那个城市中唯一的幸存者。

他说:“心血只是我自修炼得来的力量而已,但我这本,是久黎征战天下时用过的神兵,即使没有心血,我依然能打赢你。”

看着已经恢复石人形态的云珩从阵法中走来,荒泽也没有半惊讶,他说:“心血已经被我用来引阵了,你现在本打不赢我。”

后来他终于有了意识,他看到很多人来朝拜他,供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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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听傅乐书喊他师父,带着那么一的味,像个没断的孩

他甚至不熟路,跌跌撞撞走门去,为了不被发现然后被抓回去,他在躲避的过程中掉了下去。

这是他养大的孩,自然是要依着他的。

自他生之时起,他就会这个。而如今,他终于展现了这八音的真正力量。

而他被久黎抓在手心里,过了很久很久。

得他上了天,就连床事都是手把手教他的,尽那时候两人都因为经验不足而闹了不少笑话。

他是个漂亮的孩睛大大的,肤很白。

这是他的天赋技能,连傅乐书都不会的东西。

最后一瞬,他终于够到了阵心的那只石笔。 [page]

他是一个稚的新生儿,却也是一个活了万年的灵。

云珩在宗祠里待了很久,他经常能闻到香火的味,近乎檀香的气息,并不难闻。

他很无聊,因为他生下来便这么厉害了,不需要再修炼什么了。

人世间浪的老怪,遇到了一个成熟的小怪,这可真是一对不错的组合。

一只笔落到了一个蚂蚁窝中,这时他才发现蚂蚁也是有智慧的,他们在自己的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修炼,跟石人族的生活方式并无太大不同。

而且他也不想离开,他觉得跟这些人族一起待着,也有趣的。

这是他的本,他的灵魂从这石笔里衍生而来。

云珩慢慢睁开了睛,有一滴泪从他石质的睛里来,被他用石手去了。

他教他术法,为他裁衣,舍不得他苦,舍不得他累,也舍不得他疼——所以他才会心甘情愿屈居于他下,为他雌伏。

那些石人拥有跟他本一样的石泽,对于他们来说,万年也不过是人生中一段小小的旅途而已。

荒泽在看到阵法晃动的时候,就知云珩已经得了手。不过他也没在意,毕竟石笔只是开启阵法的钥匙而已,就算现在云珩拿走了它,阵法也不会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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