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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3/3)

被墨镜遮住的眸是妖媚的。说话的女声正是坐在副驾驶位上的丁莎莎。她手指着远,对面的街边,正在走向他们这个方向的夏心怡。而坐在驾驶位上的也带着一幅墨镜的年轻男人正是一直以来追在她后的留学生郑天均。

这个郑天均,自从有一晚在酒吧与她相遇之后,就惊为天人,说她是他的梦中情人,不她的拒绝,几乎每晚会现在她下班的路上或酒吧的后门。跟在她的打转。

于是,前不久的某个夜晚,她下班,从酒吧后门来,又遇上他。赶不走他的她,无聊的问了一句,他喜她什么?!于是,郑天均说,只要是她的,他都喜。只要是她让他的,他什么都愿意。

就是这句话!他什么都愿意为她的这句话,引了她的注意。于是,她对他提了个要求,她对他说,只要他帮她收拾一个她特别讨厌的人,她就选择和他往。

他一答应了。当她把计划告诉他之后,他的双哆嗦着。他有些害怕。因为,她让他去的事,可能会伤害到别人的生命。至少,一定会伤害到别人的健康。想到那个人会因为他变成残疾,他就于心不忍。

于是,他劝她,能不能换件事让他?!只要不伤害他人。她想要什么,他都可以帮她办到。可是,她用瞧不起的语气鄙视他。对他说,既然无法这件事,又何必说任何事都会帮她。就这样还想要得到她?!于是,真心喜她的他,只能咬咬牙,正式接手了这件事。

她让他的事。是要伤害一个女孩。她告诉他。那个女孩可能后会有保镖保护她。是两个黑人。所以,不能走路靠近那个女孩的边。他们必须找辆不起的旧车,然后,带上墨镜,在人不多的小路上,快速撞向她。只要是撞倒她,不她死还是受伤,他们掉就把车开走。这样,没有人知是他们的。

她对他说,她极讨厌那个女孩。因为那个女孩,她才失去了幸福。所以,她恨那个女生。恨不得让她死,至少也要让那个女生受伤。如果是残疾了。不完了。这才更让她痛快。因为,死了就一了百了。而活着却成了个残废,才会让那个女生到痛苦。

虽然是件恶毒到不行的事情。他真的很不想违着良心去。可是,情就是这样让人盲目。他真的好喜她。活了二十三年,她是他唯一的一见钟情的女生。他就喜这样类型的女生。那些清纯模样的女生一个也不了他的,他就是喜媚态横生的女人。

于是,他开始着手行动。首先,他要用假名,找到并买下一辆要报废的小车。连车牌也污损严重,都看不清。而车才买到的今天上午,他就和丁莎莎来到了目标人的小区附近。

丁莎莎告诉他,她知那个女生,每天就是上学和回住所两件事。而校门和通往住所的这条路并不冷清,时有路人和车辆经过。而且,她怕那里有人认她丁莎莎这张脸,即便是,着墨镜,也有可能会认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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