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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4(2/2)

容奚忽笑问:“汪达善,你当真要告我?”

“回明府,小人乃长鸣金铺掌柜,汪达善。”

容奚看向书吏,微微一笑,“是否记录无误?”

县令示意佐吏,佐吏立刻离堂寻备案。

“容少卿有无辩解之?”

金铺掌柜见多识广,已知容奚并不好惹,然事已如此,他不得不说,且他后有尚书作为靠山,这小贼面生,其权势定不比尚书!

容奚又问:“容四郎,你亦状告我毁坏金钗一事?”

县令不敢询问容奚,遂继续问两人:“你二人缘何状告容少卿?”

县令暗叹一声,容少卿这一招,着实明!

两人误以为“容少卿”为容奚之名,虽不知县令为何知晓贼姓名,然事关金铺之利与容府威名,便不作多想。

容晗双一抖,竟直直跪了下去。

县令轻叹一声,见容四郎与汪达善依旧不明,由衷敬佩容奚计谋。

容奚笑容轻浅,“可否请明府替我查阅一番?”

书吏奋笔疾书。

“四郎如何?”

他不禁看向容奚,只见少年长玉立,质如松柏,下意识未提醒容晗,反而示意皂隶。

书吏傻愣几息,

“速去禀告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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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人财,赔偿乃天经地义之事,你这小贼莫要狡辩!”汪达善怒喝一声。

他问得奇怪,汪达善心中一凛,但思及容维敬乃吏尚书,遂压下心中隐忧,梗着脖:“正是!”

家仆答:“尚在公堂上。”

此律例是为便于女继承。

细思极恐。

公堂左右皂隶,俱齐声呼喝,杀威击地震响,令人心惊胆战。

县令问:“堂下苦主,报上名来。”

县令问容晗:“汪达善所言,有无错漏之?”

书吏执笔速记。

“既如此,敢问明府,大魏是否有规定,女陪嫁之中,若涉及田产、铺面等,皆于官府备案?”

容晗细想几息,摇首:“他所言句句属实。”

掌柜诉:“禀明府,此贼人今日金铺,折损铺中一枚金钗,此钗极昂贵,他无赖躲赔,小人无法,遂请明府裁判。”

众人:“……”这少年莫非患有脑疾?

“确有此事。”

等候时,衙外百姓议论纷纷,早有好事者往容府传送消息,容周氏乍一听闻容晗公堂,几厥。

容晗不明所以,诚恳:“你缺德事,自然要状告你!”

丈,脱:“他是贼!他为何不跪?”

堂审开始。

县令颇觉不可思议。容少卿既为容四郎长兄,为何容四郎竟似不识?

家仆领命退下,容周氏另召家仆跟随,往顺安县衙赶去。

容晗抬首回:“我乃容氏容晗。”脸上写满骄傲。

县令转向容晗,再问一遍。

容奚坦然回:“金钗确实为我所折,只是赔偿一事,恕我不敢苟同。”

他并不知容奚所取书帛为何。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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