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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2/3)

寸和只是听着,为厉回笙更换凉透的茶

于是他给自己找了个姓叫nieba,由下雪这样的自然现象衍生而

更没有故都。

选择最普通的经济舱,everardo坐在他边,像一尊浑由冷铁铸成的雕塑。他摘下镜,卡前的袋里:“你的前主人,很招人恨,不是么?当愤怒和仇恨累积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场面就会失控了,我让你跟我走,是救你。我很会生意,胆也小,所以没有仇家。”

偶然间他读到郁达夫创作的《故都的秋》,他像是第一次借别人的手,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秋天。他不知哪儿是“北国”、“江南”,槐盛开时是何模样,也没有听过衰弱的蝉鸣,见过北国的秋雨、果树,南方的二十四桥明月。

他不惜命,三次辗转,早已让他明白自己不过是上位者中的草芥,要的不多,只需要在主人还有权势时尽职尽责,当条听话的猎犬。

厉回笙得到这么两个字,觉得怪异又可笑,只当是他中文没有步,将一寸和两寸之类的短语断得莫名其妙,拿过来用作名字,但总归是自己起的,就这么一直叫下去。

他为毒枭当保镖时,同事里有个来自阿拉斯加的国人,那人常常会叹麦德林的气候宜人,鲜艳丽,冬天也如天似的温,向他们提起家乡的冰雪。

在未来的九年时间里,一切当真如厉回笙所说的那样,他没有仇家,牵涉的关系并不复杂。他是只明又狡猾的狐狸,站在背后纵着庞大的毒品生意网络,先从南廉价收购加工后的古柯叶和半成品,在本地提纯之后,再价卖到澳洲和俄罗斯。

厉回笙在报纸上看到这则新闻,中有淡淡的讥讽:“如果你当初没跟我走,命丧黄泉的人就是你。好好报答我吧,听我的话,你能比你的同事们和主人活得更久。”

除了重大决策,厉回笙从来都神鬼没,不亲自面。

他不懂作家的生平,却在读到结尾时手指微颤,也想去看看那样的秋天。

他像是想起什么愉悦的事,微笑:“你的第一个任务,我想想。先学好中文,然后起一个中文名字,要有姓有名,而不是像这样光秃秃的一个everardo,先说好,不能叫李白或者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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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学得很认真,上的锤炼也没有落下,不用跟着厉回笙行的时候,他就看厉回笙扔给他的散文集,大多数是看不懂的,因为他缺失许多情上的认知。他接到的情,隐晦、虚伪而复杂,他不愿去分辨话间的真假,只懂听从命令,如行尸走,但也正好没有成为痛苦的隶,活在挣扎与恐惧之中。

不下雪的麦德林,没有见过的故都的秋天。

everardo不懂中国文化,听不厉回笙的调侃。

成倍的利需要合法化,也就是俗称的“洗钱”,厉回笙在新西兰拥有地下赌场、庄

他每天的任务就是学习一全新的语言,厉回笙给了他一份注音的百家姓,他觉得“聂”与自己的哥比亚姓念着很像,便在上画了个红圈。

聂寻秋的名字,就是他不曾拥有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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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麦德林的第一年,毒枭穷途末路,被警方击毙。

比亚沿袭西班牙复杂的取名规则,一个人的名字要包括教名、父姓和母姓,everardo不信教,不知生父母姓甚名谁,他被称呼为everardo,也仅仅是于便利。

他曾经风光无两,死前却只有一个几乎什么也不会的手下,穿着好几天没有换洗的t恤和,跑上房躲避枪击时丢了唯一一双拖鞋,浑蹭满尘土,胡拉碴、发灰白,只是一个再落魄不过的中年男人。

他将自己的名起为“寻秋”,为了逃避厉回笙的追问,将这两个字拆了拆,变成了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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