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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2/2)

拿着信纸前往书房,路易从书架上取下一个木盒,把信正正方方地展平,小心珍重地放木盒里。木盒里已经有厚厚一沓信封,无一不保存的完好漂亮。

另,我决定把这只羊羔留下来当成羊,以便日后都有甜的新鲜血享用。

我亲的小路易,我在法国某个小镇生活的很好,我了一片玫瑰,还养了一堆小羊羔,每天日而作日而息,平时放放羊,养养,等来年天玫瑰开了就再寄给你我亲手油。

两罐鲜血,怎么看都是违禁品吧?

就像人类需要氧气一样,他需要血才能生存下去。不过得益于混血的份,他长时间不用血也不至于死,只是会变得非常虚弱,没有丝毫行动能力,某意义上来说,跟死也差不多。

路易一只手捧着木盒,另一只手的指尖拂过信封,漫不经心地说:“对,我只有通过喝血才能维持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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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喜它,就来法国亲自尝新鲜,爸爸想你。

意思——

“所以他是怎么把鲜血寄过来的?”路易把信纸正面背面都看了一遍,确定只有这么内容,情不自禁地发疑问,“国际邮政都不检查的吗?”

路易自己很少寄快递,依稀记得一般是拒收的,因为难以分辨是否可燃或者危险。想起自家老爹好歹算是有那么特权,他才勉不让自己继续去思考这个终极问题。

醇厚,没有羊的腥味,带着一甜味,不会特别甜腻,而是淡淡的,尝起来非常舒服,鲜血后还会有香味留在中。难怪louis会在信中极力称赞,这只羊羔血的确很味,与他之前喝过的鸭血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小羊羔的鲜血很味,其中有一只特别味,不过为了可持续发展,我每次都只取一血。攒了很久攒够两瓶寄给你,一定要尝尝,这都是爸爸的

路易从酒柜里取一只脚杯,倒了一些血去。殷红的羊羔血汩汩,路易轻轻晃动脚杯,杯中鲜血泛起一圈圈涟漪。

落款是龙飞凤舞的louis,l这个字母都快被他写来了。

路易无意识地晃动脚杯,沉思半晌,忽然想起一件事。

他习惯于买些鸭血放在冰柜里享用,平时多半选择在小区门血旺。

经历过国际快递运输后,血还是保持得非常新鲜,血腥味厚,应该是用了什么奇怪的方法保鲜。路易抿了一,细细咂摸。

陆吾小步跑来,以一发现新大陆般的气说:“血鬼原来要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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