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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8(2/3)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他已经声名鹊起,没有人知他的来历,只知无论多大的妖,只要他手,必然能降伏。他再也不是当年势不如人的小混混,天下人都知,他是最有天赋也最有运气的降师,人们开始传言,像他这样一战功的降师,是可以成神的,他自己也有些信了,虽然谁也没见过所谓神界是什么样,但他满怀期待地想:若成了神,是不是就可以复活他的小学徒了……

“但是他活下来了,在与一个低阶战的时候,他发现昔日小学徒那些纸上谈兵之术竟然各有各的妙,很快就掌握了与各战斗的技巧,并且悟吞噬妖来增长力量的法门,他被故土放,无可去,只好四浪,一边降妖除,一边积累力量,渐渐的,竟然无师自通,成为了一名降师。

后面的故事,陆行舟却没有讲完,石饮羽饶有兴趣地问

“那几天小混混正巧跟着捕猎团了凶险的山,这次他们浴血奋战,捕杀了一只猛虎,小混混取了两颗虎牙,细细地打磨光成一对吊坠,兴冲冲地拿去送给小学徒,却得知,小学徒在回家的路上,被民袭击,财洗劫一空,人也失踪,恐怕已经死了。

“那黑心老板好不要脸,看到鹿毫笔,竟想占为己有,小学徒自然不肯给他,黑心老板掉了面,罚小学徒在雪地里跪着,小混混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岂能忍受这等气?当天半夜就潜老板的卧房,一桶冰就泼了上去,老板嗷地一声起来,惨叫着钻被窝,还没站稳,就看到拎着木的小混混,小混混缺了大德,把老板痛打一顿,然后扒光衣服,扔野外的积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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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老板为谋财杀害自己学徒,虽然死有余辜,但他到底是镇上鼎有势力的有钱人,小混混被乡贤们判定为杀人犯,放到野外,在那个时代,野外人烟罕至,遍地都是妖,一个16岁的小混混,只荒野,几乎就是十死无生。

“或许他真的有超凡的运气,在白邺城,他竟然看到了一个与小学徒几乎一模一样的男人。”

“这黑心老板也是命大,这样竟然都没被冻死,撑着半条命爬了回来,小混混行凶的时候带着伪装,老板不知他的底细,却怎么想都觉得店里的小学徒晦气,回来没多久就找了个茬,将小学徒撵去了。

“他去了当时的白邺城,因为很多年前,那个小学徒教他看地图的时候,曾经指着这里说:‘白邺城,风极佳,抱海环山,背靠山麓,俯瞰平原,在这里建城,将成为天下第一难攻不落之城。’临发之前,他先回到故乡那个小镇,找到当初放他的那几个乡贤。就如同一个人不会记得自己随手拍死的一只蚊一般,那几个乡贤也早已经不记得当年那个桀骜暴戾的小混混了,他没有直接动手杀人,而是将那几个乡贤关在屋里,告诉他们,太升起的时候,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之后的事便没有再,屋里先是传来相互指责的声音,很快便厮打起来,等太真的升起的时候,屋里已经一个活人都没有了,他走门,一张黄符劈散了满屋恶魂,然后留下满地残尸,悠然去了白邺城。

,送给小混混,小混混从此有了名字。

“小混混拿着虎牙吊坠,难过得几乎不过气来,恨不得杀光前所有人,来发的痛苦,可又知老板虽然黑心,但他在这件事上是无辜的,就在他将要转离去的时候,突然看到老板手里的鹿毫笔……小混混骁悍暴戾,扑上去夺过鹿毫笔,一把就碎了老板的脑壳。

“白邺城这样的当世城,当真是满城浮华,但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不识字的小混混了,如今他锦衣玉、优雅雍容,人们都说他定然清贵,才有这般华彩照人的气度,岂知他本连半本狗圣贤书都没读过。人生如戏,全凭演技,更何况世间的俗人们惯会锦上添——他降妖除,那他一定有乾坤,一定风亮节,一定虚怀若谷,一定博学多才……他说一句某篇诗文写得好,那即便是个打油诗也定然是古朴邃、寓意远的,他说一句写得不好,那再惊才绝艳的诗句也必须是辞藻堆砌、庸俗空泛的……他行走在白邺城繁华的街上,心想老就是个心狠手辣的混混而已啊,你们不要自作多情。有人想要追随他,有人想要招揽他,还有人想要爬上他的床,他觉得他们丑陋,世界上可能再没有一个人,能够像他的小学徒那样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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