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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2/2)

“这件白的怎么样,我还没穿过呢,要换的话去我房间换好了。”林笙举起手里的白t恤,上面赫然写着‘我只洗碗,不饭’,一看就是情侣装。当时买的时候,林笙就觉得这两句话很温馨,就一黑一白买了两件,可是买来又不想穿,因为自己一个人穿似乎太惨了一,所以一直被她压在箱底。

林笙又会饭,又会赛车,又会弹钢琴,长的还那么贵族气质,唯中带着帅气,似乎是从画卷里走来的。这样的好情人哪里去找?不不不,林笙就适合一起居家过日的,要是把林笙娶回家,那自己一定会笑死的。慕湮在心中暗暗想着。

如今,慕妖自己送上门来,那就穿着去逛逛好了。

林笙对自己的厨艺自然是很有信心的,“的祖辈曾经是清朝皇里的御厨,一辈一辈传下来就传给了我,而我就传给了我。说,女孩总是要会饭的,抓住他的胃才能抓住他的人,就是这么抓住了爷爷。”

“知了。”

真是好见地,因为,你把我的胃也给抓住了!

湮恨不能把自己全家当都搬到林笙家,一起同居算了。

湮看着林笙手里拿的衣服,只觉得一囧,她怎么说也是堂堂慕氏的总裁,你让她穿这么‘喜’的衣服走

反正和慕湮在一起,低调什么的已经是浮云了。

湮看着林笙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个神话,虽然慕湮很有钱见过的当官的也不少,但是,清朝时候的御厨她还真没见过,如今在这里见到御厨之后,不由愣了片刻。

“哦,好。”慕湮心里滋滋的,看样林笙没把她当外人,“唉,对了,木,帮我也找一件,我总不能穿这样去吧。”

“木,你的饭真不错,谁娶了你可就有福了。”慕妖傻兮兮的蹦这么一句话,蓦然意识到这么说不妥,立,“谁嫁给你也会有福的。”说娶,似乎男人也包括去,说嫁,似乎泛指女人。慕湮的意思其实指的也就是自己。

这房真正意义上说起来也只不过是个睡觉的地方,一个人的家,又是多么寂寞,多么凄凉啊。怪不得慕湮宁愿呆在公司也不回去,想来也是这个理。

林笙和慕差不多,材也差不了多少,如果非要说的话,也就是慕湮比较伟岸,林笙比较贫瘠了。

即使现在提起,也不再觉得太伤了。

“慕妖,吃好了记得洗碗。”林笙把空碗放在桌上,然后起走向自己的卧室,“我去换件衣服,差不多也该发了。”相对于饭,林笙更讨厌洗碗,正因为讨厌,一般在家她都不乐意饭,因为吃好后还得洗碗,油腻腻的,很讨厌,所以,她要么在外面吃,要么就叫外卖。

自从去世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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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吞下去。

单是炒饭就这么好吃,要是其他的饭菜,那又是什么味

果然,把林笙拐走是正确的行为。

林笙看着慕湮一吃着自己的饭,不知为什么,突然有幸福和满足油然而生,似乎有了一家的味

经过刚才的事情,似乎也不再成为林笙的痛苦,反而变成了好的回忆。

湮洗好碗就看到林笙穿了一件黑的短袖t恤,正面写着一句话‘我只饭,不洗碗’,下面还有一个碗的图案,穿在林笙的上煞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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