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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2/4)

“小哥?”吴邪压低声音,把鼻,使劲嗅了嗅,“这个味……是狼?”

鹿群越来越焦躁,小鹿们恐惧地挤在一起,啾啾的叫声传染了母鹿甚至年轻的公鹿,它们开始不安地跺脚,地上的积雪薄冰都已被踏烂,泥一样脏兮兮地堆积着。狼群每隔几分钟就会发动攻击,而鹿群应战的却只有鹿和几壮的公鹿,现在,他们都累了,重的呼声连藏得远远的吴邪和闷油瓶都能听见,还有鼻孔中不断呼的白气。狼群也明白,这是一场耐力的比拼,只要

闷油瓶:“非常近,可能是为了鹿群来的,但我们最好在狼群包围这里之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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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狼的以红棕和灰为主,只有一条是纯黑的,这样的在荒原或者白桦林里都容易暴的,理论上并不利于隐蔽,不好生存,可是他居然个不小,,显然过得不错。

几圈跑完,狼选定了一怀的母鹿和一年老的公鹿作为狩猎对象,它几声狼嚎,立刻有差不多十只狼过去,分成两组,一组继续驱赶整个鹿群,而另外一组则负责将那两只鹿从群中隔离来。 [page]

吴邪明白,在这里固然温隐蔽,但是狼的嗅觉和听觉都是很好的,如果被狼群发现、包围,那么闷油瓶手再好,他们俩也很难毫发无伤地逃走,他立刻答应了。于是闷油瓶小心翼翼地扒开了雪,把鼻先放去嗅了嗅,确定没有危险之后,他和吴邪先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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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吴三省之前告诉过他们的,母鹿和小鹿都被保护在鹿群中间,外围都是年轻且有着大鹿角的公鹿,尤其是领的驯鹿王,更是英武异常,他的型比其他的公鹿还要大一圈,四条修长而有力,鹿角又宽又长,跟其他驯鹿不同的是,他的额上有一朵梅似的白,鼻居然不是黑而是漂亮的粉红,这让他的英武里添了一份柔情,吴邪猜想,这就是三叔说的那只最厉害的驯鹿王。

狼群度的社会,分工非常明确熟练,但是这群驯鹿也不是好对付的,鹿似乎打定主意,不要将两个同伴当“买路钱”留在这里。每当狼群几乎成功分离那两“目标”的时候,鹿就会带领四到六年轻公鹿绝尘而来,大的蹄和角重伤了两三只前锋狼之后,狼群只要看到他冲杀过来,就不得不退开几步,公鹿们便将同伴护在后,让它们重新回到安全的群里面。

同时,所有的狼都会不断地驱赶鹿群,让驯鹿在奔跑中暴的弱,老弱病残的驯鹿自然会成为狼群的目标。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就是这么残忍,驯鹿活下去的关键并不是跑赢狼群,而是跑赢同伴。

儿爷场请鼓掌!

狼虽然牙尖爪利,但是如果被驯鹿踢上一脚或者上一下,也难免骨断折。因此,狼群并不急着攻,而是三五只为一个小队,只在驯鹿试图突围的时候,发动扰,专咬驯鹿的它们后退。

狼群已经跟了鹿群十多天,都饿得前心贴后心,才等到了驯鹿山之前的这个机会,绝对不愿意空手而归,而对于驯鹿来说,失败就等于死亡,更不会轻易让狼群得手,双方就这么你来我往,僵持了将近一个钟

吴邪从来没见过这么大场面的野生动,更没见过这么多狼,他本能的觉得张,于是悄悄伸一只爪住闷油瓶的爪

难得晴朗的晚上,整片覆雪的荒原在月光的照耀下亮如白昼。吴邪和闷油瓶在山附近找了个可冲锋、退可逃山谷的地方,藏在一块凸起的岩石后面。

刚藏好,总数大概两百的驯鹿群就浩浩现了,接着,背后的山坡上响起一声悠长的狼嚎,二三十只恶狼如同幽灵般从山附近的各突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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