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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三】犯罪时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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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加上扒脸呢?

破案不是靠可能,而是证据,至少目前来看,李德胜是无辜的。

退一万步讲,哪怕人是李德胜杀的,那也不是他扒的。

“我直觉向来没错,这事还有转机。”

我借要睡觉,离开了还在那边絮絮叨叨的母亲。

而其它媒也是墙草,纷纷表明立场,承认对李德胜的误判。

不排除有这可能,但这概率也太低了。

每次我在追什么的时候,他总能及时现,不会是给我安了什么追踪程序吧?

母亲看着新闻:“我就说嘛,德胜不会是凶手的,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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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时间……什么意思?”

要是再害怕地手抖一下,可能十几分钟都还没扒完呢,更不用说两分钟只内解决。

最后,当地执法者也迫于压力,宣布如果三日内,没有发现新的证据,能表明李德胜是凶手的话,将撤销对他的谋杀指控。

总不能说,他杀完人后,庄园里面有另外一个人闲得慌,看邱国福不,把他扒了吧?

觉,这个神秘黑客,简直是我肚里的蛔虫。

虽然凶手很明显是新手,扒的歪歪扭扭的。

母亲拿着一个泡着枸杞金银的茶杯,一边喝一边说,“德胜不是会杀人的人,他有时候看着凶,但其实胆小,更别说把人扒下来,你说他扒人嘛?”

还好,朝日新闻这回立场相对还算中立,不然我要更加羞愧。

手速快一,凶手心脏,可能只要几秒钟。

还有很多互联网中隐藏的柯南们也来了,指“李德胜不是凶手的十二证据”,看的我瞠目结,直呼天才。

李德胜如果是去杀人的,那一两分钟确实足够了。

我打开视频,只有三分钟长度,基本就是李德胜去屋,然后去,最后逃跑的画面。

里面是一小段视频,下面附着几个字,“犯罪时间?”

所以说,李德胜本不是凶手。

一分钟的时间,够他跑去抓住邱国福个七八刀了。

确实是李德胜呀,也拿着刀去了,可谓是百莫辩了。

她已经在各个群里,和她的八卦妹们开始聊这件事了,估计这事,还要被她新闻联播一个月。

又不是参加吉尼斯世界纪录,难要天天在家里练习,如何快速扒吗?

但以我对解剖学一的了解,给我十分钟,我也扒不到那个程度。

我写的关于李德胜并不备充足犯罪时间的文章,被朝日新闻刊登了。

“媒有时候就是这样的,跟风而且没有节,你又不是不知。”我说

我反复看了好几遍,还是没发现什么问题。

今天就画风一转变成了,“李德胜室有错,但不该狱!”

我突然觉一丝灵光乍现!怎么这么愚蠢呢我!

昨天,经济新闻一个记者,还怒骂李德胜是“德沦丧,挑战人极限”。

我打开手机,却发现,罪恶的清夫给我发了一封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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