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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我只不过是个搬运工(2/2)

周一快下班时,姚远将改好的租赁合同发给了钱通元。就在他准备回家之时,被吴大用叫住了。

“好了,你们也别客气了,商量来商量去的怪麻烦的,就照老钱说的办吧。老钱以后有业务想着姚远哈。”大直接拍板了决定。

“老岳,米总那边跟你联系过了吧?”吴大用

姚远本来不想要钱,毕竟自己还不是律师,就权当朋友帮忙了。别的律师起草合同可以收三千,让他也收这么多,说实话他有些心虚。

本来联众集团打算将整个项目全给金杜,但由于项目过于庞大,需要尽调的内容太多,联众集团从时间和费用的角度考虑,将整个项目分成了三块。

吴大用的办公室后不久,岳伟也走了来。

“联系了,这个项目太急了,他们要在元旦前完成收购,留给咱们的时间只有一周,一周后提尽调报告。”岳伟

但大却不这么想,回去的路上大开导:“你不收费,第一现不你的价值,第二钱通元会觉得你平不行所以不敢收费,后面再有事不会再来找你。对于这样的客该收就得收,不收费反而对方心里不踏实。”

最终联众集团与对方达成了收购意向,对方同意联众集团派人场开展法律和财务尽调,最后双方据尽调结果确定易金额。

回到地下室,躺在床上姚远回味着大的话,不知是大太社会了,还是自己太了。

“小姚,到我这儿来下。”吴大用的电话打得很是时候,再晚一分钟姚远便律所大门了。

国内最主要的三家公司给了金杜,国外的公司给了经常合作的一家英国本地大牌律师事务所,剩下的六家公司授权米欣聘用律所尽快开展尽调。

这次的易是当地省里面的一位领导介绍的,米欣代表联众集团考察项目后对这次收购很兴趣,便向总了汇报。很快便得到了总的认可。

我微信转给您,您不用给我开发票,咱们纯粹是朋友帮忙。您看?”钱通元看向姚远。

但是让米欣没有想到的是被收购方内了问题,七位东意见不统一。最后还是省里派人“工作”,各施压东们才勉达成一致。这么一耽搁就过去了二个多月。

“哎!他们家怎么都是这么急的项目啊!小姚,我给你大概介绍下项目情况,你回跟着老岳他们一起场……”吴大用也是刚刚得到消息,也就知个大概。

吧,我之前请律师写这份合同时,对方收了我一千五。这么多年过去了,价都长了几次了,我也不亏您,照二千五给您,不,二千五太难听了,跟二百五是的,凑个整三千怎么样?

双方留下联系方式后,姚远告别了钱通元,与大打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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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众集团总在七月时通过了一个收购项目,被收购方是个集团公司,在国内有八家公司,在英国还有一家公司。如果能够完成本次收购,联众集团就算在国内扎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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