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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合欢 我男朋友。(3/3)

之余,众人也慨,觉得这江翡某意义上也算是厉害,虽然结婚时认人不清,离婚时却果断脆,可说是及时止损。

何况当时还带着个女儿呢,一大,便是莫璃。

莫璃自幼随母亲一起,生长在江家。与这唯一的生父并不很熟,此前莫致远找过她几次,是为了要钱——那时候她没独立,依附着江老先生生活,手里宽裕。因而对方要了多少,她也就给了多少,权当是救济了。

反正她跟着江家,一年到都要捐不少钱去的。慈善嘛,博好名声。

江翡对此并不知情。

“璃璃,”对着女儿,莫致远微浊珠转动,无意地:“能不能再给五十万给爸?爸有事,急着要用。”

“……我上个礼拜不是才给你钱了吗?”莫璃面不耐:“现在爷爷不给我钱了,我手上钱也不多。”

莫璃所言非虚:江家规矩在那里,到了年龄独立去,家里的财路就断了。而她刚,片酬不,且因电影才开拍的缘故,更是被压下大半。虽然账也有七位数起步,但对于过惯了锦衣玉生活、随便一只铂金包都直百万的人而言,这钱是远远不够的。

莫致远却执着:“璃璃,就五十万。五十万,等爸赢回来就还你。”

莫璃摆摆手:“五十万也没有。”

赌徒说的话,能当回事吗?

十赌九输,所以赌到最后,都是一无所有。

莫璃态度,莫致远却一瞟见了她腕上镶钻的卡地亚手镯,伸手就要过来抢夺,“璃璃,你这个手镯能给爸不?爸真的急着用钱……”

“不行!”莫璃被烦了,伸手想把人推开,男女力差距却大。那镯生生被莫致远往下抠着,划过肌肤时,镯上的纹路便撕扯了轻微的血痕。那厢剧务察觉不对,虽不知来人是谁,但吼了声,“什么呢,什么这是?!光天化日抢劫啊?!”

“给我停手!”

那几个剧务一边说,一边便往莫璃这侧走来。片场众人也纷纷循声而望,手仍抠着那镯,中年男人环顾四周,见围过来的目光越来越多,这才悻悻然地跑开了。

同一时刻,清漪园区。

昏光浮散,阔大的窗不时掠过成群的鸦,振翅时有低哑的鸣。

周五的傍晚,父女聚餐渐成习惯。

但扶着筷,曾城隐有浮思。

齐敬的话如在耳边。

董事长,昨天晚上,我在江家看到了小

……

齐敬说这话时是周一,所以话里的“昨天晚上”是上个周日,是江家老爷的寿辰。

彼时他差在沪,不能前去,所以托人去送一份礼。

于是就听到了这样一句话,以及照片:照片定格景象里,俨然是自家的女儿,以及轻易挽着女儿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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