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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0(2/2)

“第一,死刑,毫无疑问是德伪善。夺去他人生命的权利,毫无疑问应该受到重罚。但是,如果我们同意,杀人是违法的,那么,同样是杀人的死刑,为何就是合法了呢?这样自相矛盾的逻辑,何以能够在度发达的现代文明中,继续保留下去呢?并且,家境贫困的死刑犯,在现实中,会比家境富裕的犯人,更容易判死刑。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应该在司法和立法上,废除死刑。站在义的角度,我们更不应该支持死刑。”

“审判长,辩方要求发言”黄律师看局面将要转向不可控制的一方,连忙申辩,“诸位,被告承认自己所犯下的所有罪责,也没有为其罪责辩解的意思。我们只是恳请各位思量,那只是一个尚未满18周岁的孩,犯案时甚至只有15岁。他还有着无限的未来,和忏悔的认知。我们真得要如此对待一个如此年幼的孩吗?在全华国,全世界的前,亲手判一个孩死刑,这跟亲手杀了一个孩有什么区别?诸位,这样的我们,在外人里,在我们的孩里,难就不是一个杀人犯了吗?”

尹律师:“诸位,我方是废除死刑的决拥护者,正是因为持有这一观,方自始至终站在这里,为被告辩护。死刑,早就应该被现代文明社会所废除,不过是持续又一的暴力而已。死刑,这一从原始社会就传下来的刑罚,至少有以下十大原因,应该被废除。”

唐老指着世纪辩护团,一字一顿,痛心疾首:“你们难忘记东京地铁毒气案,13人死亡,约5500-人中毒,1036人住院治疗的惨状,忘记了变态杀人杰弗瑞默绑架,杀人,-尸,而后吃人,遇害者多大数十人的惨剧,黎和尼斯的火车站爆炸案,爆炸声仍犹在耳,断臂残肢,血满地,尸横遍野,血成河!这些人,谁不是认为自己有决定他人生命的权利,谁不是认为自己在替天行,谁不是认为自己可以决定整个世界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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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而皇之地被辩方律师认为是理所应当,天经地义!”

“如今,整个华国,整个世界,多少人在看着我们审判这个案,多少双睛盯着这个案的结果,多少无知的孩在看着我们这群人,多少心怀不轨的人看着我们的审判。审判长,诸位法官,各位,我们如今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为刻在历史的耻辱上,都将被有心人奉为先例,都将为我们的孩所铭记。诸位,两位死者,孟照南挨了12枪。孟观远,一个仅仅四岁的孩,竟然被-暴,杀害,甚至还被-尸!他们的鲜血还未凝,他们的睛还没有闭上,他们的痛呼声还历历在目,他们的亡魂在看着我们,看着我们给他们一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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