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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棺人8冥婚新娘vs千年鬼王(2/3)

婉娘:“……正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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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官员当然不会了。有官商压迫,垄断知识,不让百姓富裕,使得百姓无知,才有今日婚盛行,愚昧麻木之景。

介意是介意的,只是跟他真正的心愿相比不值一提。

此言一,山里分明无风过,却冰凉刺骨。

晟朝的律法没有禁止婚这一项,因为当初制定法律的人甚至没有想到会有人拿尸去买卖婚,自然无从针对此举。永远是先有罪犯再有警察,先有罪行再有律法。法无禁止即可为,这违反人的习俗才会如此猖獗。

没有冯大娘,只有冯婉娘,不然听着也太像上了年纪的『妇』女。

容与王,这回怕是要跟着打抱不平。

可温意初的长明烛燃烧时间可持续三年,而非两月。三年的任务期限,容与要的显然不是报仇这么简单。

容与『』话:“冯大娘呢?”

柳折和婉娘将话题突然转移到冯二娘和冯三娘那儿,大见势不对,连忙扯回来:“什么报官不报官,现在讲的是咱们

两个月后,温意初金榜题名的喜报就会传来。照一般情况,容与要是在两个月里扳倒胡家,替温意初报仇,成功等到喜报,就算任务完成。

比鬼神更可怖的是人心,这话正应景。

温意初的长明烛火也开始疯狂跃,显然和柳折一样气愤。

家原也以为二娘与三娘真的是病逝。”婉娘的泪转为恐惧,“直到家不慎听到爹娘在屋里谈话,他们说……二娘三娘反正也嫁不去,养在家里是吃白饭,不如勒死卖了,结个亲,还能换一笔钱……若不是,若不是家样貌好,柳郎又有息,活着成亲得到的聘礼比亲多,只怕家也难逃一死……”

。能将女儿尸都卖钱的,也不让他当成岳父岳母尊敬了。

除非他拥有权柄。

容与:“你们一家妹三个,就没一个活下来的?”

温意初志在朝堂,志在天下四方,志在惠济万民。

这两个妹妹,先后都生了场病死了,尸很快就被买走。需要求婚的,对尸也没太多可挑剔的。

婉娘惨笑:“报官……如何报得?”

婉娘鼓足勇气,说一个惊悚又在容与意料之中的事实:“其实,我二妹三妹,并非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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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家三个女儿,一个儿,爹娘从小就偏心儿,对女儿漠不关心。婉娘容貌姣好,有柳折这个相好,两个妹妹却不然。二娘脸上有块胎记,因为貌丑,到了年纪也无人求娶。三娘小时候发了场烧,脑不太灵光,也没人愿意要个傻当媳『妇』儿。

而想要破除这些陋习,光靠一个平民是无法推翻的。 [page]

胡伟魂飞魄散,温意初无动于衷。婉娘遭逢迫害,温意初义愤填膺。他不只是为婉娘的遭遇不平,而是恨世人心。他既然看到这些苦难,就不能视而不见。

“岂有此理!世上竟有如此丧心病狂,泯灭人『』的爹娘,这还有王法吗?”柳折气得魂魄不稳,“婉娘,你那时怎么不同我说,我随你去报官,不能让二娘三娘冤而死!”

婚在此地极为盛行,被人视为寻常。起初是官商勾结,搜刮民财,穷人穷得娶不上亲。有人想要得个圆满,死后有妻相伴,才现买卖尸的现象。穷人都被『』到买尸的地步了,再打压下去难保不会激起民怨,民不举官不究,睁一只闭一只,就成了习俗。

一开始买的尸,都是些正常病逝的女尸。可利益驱使之下,必然会德败坏,法律践踏。当买卖尸形成产业链,从中有利可图,越来越多的黑心人把手伸向这块灰『』地带。所谓僧多粥少,当光多,女尸少时,总会有人让活生生的女,被迫“病逝”,变成尸,拿去买卖。

冯家妹这样的遭遇,是陋习之下无数受害女的缩影。

容与已是听明白了。

温意初真不介意害死他的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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