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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迷失与证明(3/3)

我还不知?”她不由分说地把钱底下,嘴里嘟囔着,“也不知你这臭小把钱都到什么地方去了。”

方木搔搔,“那我请你和爸爸吃饭吧。”

“吃什么吃?钱,再说,拿我的钱请我吃饭,你当妈妈是傻瓜啊?”

“呵呵,那我们买好吃的,回家去吃。”

“好!”妈妈终于笑脸,忍不住在方木脸上亲了一下,“这才是我的好儿!”

吃了一顿丰盛的家宴,在熟悉的床上好好地睡一觉,第二天的方木显得神抖擞、力充沛,思路自然也就清晰多了。

如果说迷里的仪式象征着复仇,那么福士玛超市里的仪式又象征着什么呢?

问题集中在两上:一是超市;二是那只玩熊。

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凶手周密策划,甘冒极大风险也要完成的这个弃尸计划远比挟持并杀害被害人难得多。很显然,在超市弃尸对凶手而言是十分重要的,是完成犯罪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那么,凶手为什么要将尸弃置在超市里?又为什么把尸挂在墙上?

展示。

超市最大的特就是人密集,如果要为自己的罪行寻找观众的话,超市的确是一个最合适不过的场所。

如果凶手选择在超市弃置尸的目的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展示自己的罪行,那么就至少可以证明一个问题:凶手,或者说主犯有异常心理的倾向。因为他(她)把展示尸看得比杀死被害人还要重要。

就好像所有的仪式一样,形式的意义要大于内容本

那么,这样的展示能给凶手带来何心态的满足呢?

是嘲笑警方的无能,还是炫耀自大?

一名网络作家,在网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后,会忍不住时时关注作品的击率和回复。

一名电影导演,在作品上映后,会亲自坐在影院里观察观众的反应。

每个作者都希望让更多的人看到自己的作品,而如果作品引起读者或者观众的惊叹,恐怕最得意的,就是作者了。因为他证明了自己。

如果凶手也有这心态,那他要证明什么呢?

答案恐怕就在那只玩熊上。

方木反复端详着现场图片,脑里也在不断回忆当初第一次到现场时的觉。除了那刻的仪式,留给他印象最的就是这个玩熊——并不是让他烈,而是觉得这个玩熊太突兀。他无法想象一个玩能让凶手有多么烈的自我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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