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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多会产生成瘾
,但绝不会疯狂到去犯罪。如果方木的推测成立,那么凶手肯定患有某
神病
的
神障碍,在罂粟碱、吗啡等毒素的刺激下,实施
杀人行为。而且,方木认为,凶手极可能在短期内再次作案,且作案地
就在方圆五公里以内。
专案组采纳了方木的意见,并在全市范围内下发了协查通告,同时,对全市范围内的餐饮场所
行调查,特别是麻辣火锅店等川菜饭店。
正当侦查工作
锣密鼓地
行时,一名蔡姓妇女在丈夫的陪同下前来报案。蔡某称:昨天下午两
左右,在服装批发市场从业的蔡某回家拿
本办理医保,并嘱咐丈夫请假回家等候。
位于锦
小区5号楼1单元的楼
后,蔡某发现
后有人跟随。联想到近期发生的
杀人案,蔡某十分
张。因不确定丈夫是否已经到家,蔡某快步登上3楼后,在自家的304室门前掏
钥匙开门。这时,蔡某的丈夫听到门响,就把门打开了,恰好看到一名男
站在妻
后,作势要将其推
室内。见蔡某的丈夫
现,男
扭
就跑。据两名报案人回忆,男

在170cm以上,
格健壮,
发短且
,方脸,蓄有胡须。
着一件短袖灰蓝
衬衫,类似工装。至于其他
貌特征,因事发突然,两名报案人均没有注意。
案发当天,正是第二起杀人案案发后的第七天,而锦
小区距离前两起案件的发案地均不超过三公里。
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线索,并且在某
程度上验证了方木的推断。专案组立刻找专家制作嫌疑人的模拟画像,并下发至全市各分局及派
所。方木在这一新线索的基础上,提
嫌疑人所患
神障碍也许是间歇
的,发病周期在七天左右。同时,他建议缩小对餐饮场所的排查范围,仅限于宽平区,重
排查低档小吃如麻辣
之类,尤其是案发现场附近。
在他看来,凶手

壮,基本可以排除
毒的可能。那么,罂粟壳应该不是他满足毒瘾所需要的。同时,罂粟壳被掺
麻油膏里,凶手在自家
用的可能
不大。因为,普通人很难购买到罂粟壳,更别说是掺好罂粟壳的麻油膏。由此推断,凶手应该是在外用餐时
用了
有罂粟的麻辣类
品。从罂粟壳的成瘾效果来看,凶手必然在短时间内反复多次
用这
品。作为一个经济状况较差的
力劳动者,他不可能频繁

档餐饮场所。因此,他只能选择那些低档小吃,其中,价格低廉的麻辣
是最有可能的。
专案组的全
人
都派下去搞排查。方木没闲着,也来到案发现场附近去碰碰运气。在调查走访中,得知有一家麻辣
非常有名,虽然门脸不大,且位于某居民小区内,但每天顾客盈门,甚至有人坐很远的公共汽车来吃一碗。方木的直觉告诉他,凶手就在这家麻辣
的
客之中。前往调查几次之后,在上一次案发后的第七天中午,方木再次来到这家麻辣
。果真,他“偶遇”了那个大胡
客,并且在他
后目睹了整个“发病”过程。
朱志超,男,36岁,汉族。捕前系c市同发
力公司装卸一车间的工人。1992年,朱志超技校毕业后,
了父亲的班,
同发
力公司工作。1997年1月,朱志超同本单位女工傅华结为夫妇,并和朱志超的父亲一起居住在同发
力公司家属区中。这
住宅是同发
力公司的前
——c市第二
电厂分
给朱志超的父亲的。房屋面积为44平方米,且距离三个案发地
都没有超过五公里。同年7月,朱志超的父亲病逝。1999年,朱志超夫妇协议离婚,没有
嗣。之后,朱志超一直居住在父亲留下的房
里,没有再婚,也没听说他
往过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