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后,与会者的目光都落在孙普
上。
那目光中有好奇,有猜疑,更有莫名的敌意。
孙普已经对这样的目光习以为常。一来,作为一个30岁
的副教授已经很受人瞩目;二来,在“摸排查”的人海战术依然是侦查员固定思维模式的此时,犯罪心理痕迹还是一个新名词,甚至有相当多的人对犯罪心理画像闻所未闻。仅靠犯罪现场就能推测
犯罪嫌疑人的职业背景、家
情况、幼年经历、
格习惯甚至
貌特征与穿着打扮?这未免太离谱了。
孙普
一支烟,
燃,慢慢地
了一
,又拿
包里的一沓材料。此时,会议室里鸦雀无声,每个人的视线都
地盯在他的动作上。
孙普笑笑。
在孙普看来,这四起
杀人案基本可以肯定为同一人所为。从生理属
来看,凶手为男
,年龄在35岁至45岁之间。
在160—165cm之间,
重在50—60公斤之间。
材矮小,偏瘦。
表特征不详。惯用手为左手,肢
无残疾。a型血。
之所以得
上述结论,一方面是依据现场取得的足迹、
及
斑等
证,经分析得
;另一方面,凶手的作案时间多集中于
夜至凌晨时段,此时是人的睡眠最
沉的阶段。从四个案发现场的情况来看,多数被害人是在睡梦中被铁锤击打
致死,几乎没有反抗。由此可推断,凶手对自
格所
有的犯罪能力并不自信,故而采用在被害人无知觉状态下杀人的手段来排除反抗。此外,“8?9”案件现场的情况反映
,凶手行
时曾与被害人有过较激烈的撕扯,而被害人
161cm,
重46公斤。由此可推断凶手
材矮小且不甚
壮。
从社会属
来看,凶手未婚或已离异,结合凶手的年龄,后者的可能
较大。独居或无固定住所。经济状况不好,个人卫生习惯较差,居所
品摆放杂
,生活习惯不良。反映在凶手的外貌上,应该衣着邋遢,长发脏且
,可能蓄须。
从地域属
来看,四起案件均无现场
知人。因此,凶手的
音等信息无从推断。但是,四起案件均发生在j市周边农村地区。据此,可推断凶手为本地人,农村
的可能
较大。平日里的主要活动场所应该在城乡结合
。
从心理属
来看,凶手明显有异于常人。四起案件的被害人主要为女
,且无一例外,均遭遇
侵。从他侮辱被害人尸
及
侵不足10岁女童的行为来看,凶手的
行为
度反常,由此可推断,凶手存在
度人格障碍。
首先,凶手的作案手法
有
度破坏
和攻击
。从现场情况来看,凶手
室后,先切断电源或电话线,随即立刻对被害人
行攻击。排除男
被害人反抗后,对女
被害人实施
。满足
后,立刻对被害人毫不留情地
行杀害甚至灭门。在“9?3”案件中,凶手作案后,离开现场时用折断的铁锨把将门从外锁住,以此断送被害人求生的最后可能,置其于死地的意图非常明显。
其次,凶手存在异常的
亢
状态。在“5?17”案件中,凶手在
并杀死被害人杨枝英之后,似乎并未完全满足
,又对已死亡的于双华的尸
行侮辱。从现场情况来看,凶手在侮辱尸
时并未对于双华血
模糊的

行遮盖。在凶手
里,这
已经开始僵
的尸
并不曾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仅仅是可供
的女
官而已。在“9?3”案件中,凶手同样在
杀人后,又
侵9岁的被害人董月。尸检情况表明,因董月年龄尚小,发育不成熟,凶手为了能够行
,用刀割裂被害人的外
。上述案情都显示
凶手对
的
度渴望,以及对他人生命的极度漠视。
最后,四起案件的现场情况都表明,凶手在
杀人后,都对现场
行翻找并窃得现金若
后离开。由此可以推断,凶手的作案动机有两个,通俗地讲,一是
,二是钱。孙普认为,凶手的内心需要只剩下起码的本能,那么他的自我认同
一定较低,与外界的沟通能力较差。因此,凶手的社会地位不
,并不能从事技能
工作。
从既往犯罪属
来看,“3?28”
杀人案并非是凶手初次作案,他应该有犯罪前科,并极有可能与
犯罪有关。同时,凶手应该曾受过刑罚
罚,并
有一定的犯罪能力及反侦查能力。这一
,从他在作案时割断灯绳、电线及电话线,以及行
时使用避
可见一斑。
综上,孙普建议专案组在案发地附近村庄及城乡结合
排查
有上述特征的男
。同时,孙普认为,因凶手异常的
亢
状态,他很可能会经常
连于低档洗
房、
院、个
旅店等隐蔽
情场所。他在四个案发现场所取得的财
,除了必要的生活支
外,会在此类场所中挥霍。以此为线索
行排查,应该会有收获。
最后,孙普提
,以凶手的作案规律来看,当他无法从别的渠
满足
的时候,就很可能会再次
杀人。因此,针对他的侦查活动,必须讲求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