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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盗贼(四)(6/6)

就被驳倒,因为佳婉本拿不付嫖资的证据。于是,她第二次改,说自己与杨小通/

因大禄朝的商业繁荣、民风开放,几代统治者又来自关外,男女关系方面也不像前朝那样苛求,在通/方面的惩罚跟/差不了多少,本区别是前者罚两个,后者罚一个。

佳婉从小就不是吃亏的主儿,一咬定是通/,指责杨小贪恋自家钱财勾引在前,后索要财未果,这才翻脸。

杨小见她倒打一耙,气得七窍生烟,也顾不上什么羞耻与否,当即在公堂上大喊,“你简直不要脸,胡污蔑人!大人明鉴,分明是她/污!”

肖明成:“……”

不得不说,场面一度相当混,作为主审官员的肖明成心理和神压力都很大。

而且最要命的是,法律条文中关于/污的判定,历朝历代都只有男女,没有女男!

也就是说,哪怕佳婉真的了什么,也告不成!如果杨小死活不承认是两人通/,那佳婉很可能最后什么事儿都没有!

他用力眉心,拍了一把惊堂木,将堂下吵个不停的男女镇住,再次提醒杨小,现有证据对他相当不利,还不如痛快地代了。

你一个大男人,突然跑到别人家里去,那就很有问题啊!非即盗!

现在摆在杨小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但结局对他而言都不算乐观:

第一,杨小持自己与佳婉没有私情,保住最后一遮羞布,可因为相关法律条文的不健全,哪怕有证据证明佳婉曾囚/禁、殴打杨小,她也可以聘请状师为自己辩护。而杨小确实有擅闯他人住宅并意图盗窃的行为在前,佳婉作为一个女人反应过度也情有可原,而且并未造成严格意义上的重度伤害,了天赔几两银算完。

第二,杨小承认自己与佳婉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两人一起“死”。

但无论如何,杨小前面五起盗窃案证据确凿,罪名成立,已经有杖八十、徒六年的刑罚保底了。如果再加上一条通/,只怕要把牢底坐穿,这辈都别想再翻

所以两选择的本区别就在于:杨小够不够狠,到底敢不敢,或者说愿不愿意赔上自己的后半辈佳婉下

因为从金达和佳婉证词的相符,以及杨小支支吾吾的情况来看,第一次非正常男女关系发生时他确实是自愿的……这就让他后期的否定很不气。

可能连老天爷都想不到,原本一起平平无奇的盗窃案,最终的纠结竟然在一个“”字上……

这起走向诡异的案件一直拖到白当日才判了:

最先不住压力的是杨小的老婆,她无论如何都想不到那个顾家的男人竟然是个贼,而且还在外搞。虽然因尚未结案,案情详细经过暂时还没对外公开,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人们对这百年难得一遇的奇葩案件嗅觉惊人,城中早已传得沸沸扬扬,是个女人都受不了。

她直接跑来衙门要求和离,孩都不要了。

这一段曲直接将杨小的心理防线击溃,他迅速承认了通/,跟佳婉一起正式住大牢,开始了漫长的牢狱人生。

他本以为自己可能会崩溃,但神奇的是,真正踏暗的牢房那一刻,他心里竟然有了片刻久违的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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