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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窃(十)(3/5)

,曾因为一句角灭了邻居满门。本来这等罪大恶极之人合该以极刑,奈何他死活不肯说把尸丢在哪里。因为缺乏最关键的证据,饶是朝廷也拿他没办法,就只判了五十年牢狱,隔三差五就拎来打一,基本是要关押到死了。

在两年前偶然发现他得了重病,而衙门又不可能浪费有限的医疗资源救一个恶人,所以在恶劣的环境下,他的病情急剧恶化,几个月前就不大行了。

偏这人底好,一时半刻又死不了,到最后很有疯狂。

也不知从哪儿听说了衙门有个喜切尸的仵作,他就主动提要求,说要把自己卖了,也不求别的,就好吃好喝养到他死就行。死了之后,尸随便怎么折腾。

若是别的要求,众人压儿不会理会,可这个?

还真搔到了

饶是现代社会,愿意主动捐献遗的也是少数,更别提看重“全尸”的古代,相关从业者们要么像雁白鸣一样偷尸,要么像宋大夫这样局限于客观条件,技术一度停滞不前。

而这个时候,突然有人表示想捐献尸,条件更是只要几顿饭就行?

诱惑真的太大了。

这消息度蓝桦都没敢在第一时间让雁白鸣知,不然那厮一准儿发疯。

她先告诉了宋大夫,结果宋大夫疯了。

“我养!”老儿激动的脸都紫了,唾沫星噗嗤噗嗤的跟个人型洒车一样,“我养!”

度蓝桦抹了把脸,先制止了过分激动的老,让他亲自去给那个罪犯了个检:

万一是误诊,那家伙还能活个十年八年的,大家等吗?

宋大夫一听,也冷静下来,立刻提着箱去了大牢,亲自把脉。

“油尽灯枯,”把完脉的老儿当着那人的面兴奋,“没救了!真是报应!”

求生是人类本能,虽说早就知自己得了病,但谁还没有潜意识里的侥幸了?此刻被再次当面判死刑,着实扎心了。

那罪犯的脸瞬间就很好看,逗得一狱卒都乐了。

儿开心坏了,搓着手围着那人转个不停,放光的双宛如在看一,又扭对度蓝桦肯定,“也就这三五天了。”

就这么几天,了天能吃多少?四舍五就是白捡啊!

事实证明,宋大夫的医术真的很明,那罪犯正吃到第九顿饱饭时,突然面煞白,上渗冷汗。 [page]

他略缓了一缓,然后便发疯似的将面前的、烧鹅往中疯狂去,又咕嘟嘟下烈酒,狠狠吐气,面容扭曲:“饱死鬼,值了,老值了!”

说罢,仰面倒地而亡。

大牢和冯三的消息是同一天传回来的,得知审讯展缓慢,正收拾姓李的林家良顺来了句,“不开?那是不够怕,依我说,让雁仵作直接当着他们的面把尸切了算了!看吓不死他们!”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林家良只是随一提,可度蓝桦一琢磨……

嘿,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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