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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罗杰疑案(2/2)

作品骤然升华改变。

月检查了一下写来的二十八页,发现没有什么语法错误后满意的

毕竟从本质上来说,一切故事都是主观而非客观的,既然是主观的则需要像人一样烈方向,推理小说更是如此,作为故事视野的焦给读者制造了觉,激起了读者或愤怒的批判或受的悲喜。

自己的手指,骨骼间劈啪作响。

作为一个有着丰沛写作经验的月很清楚,一本书的主视角、或者说是‘焦’,是给读者提供觉的传递途径,在漫漫的故事海洋中,读者唯有通过焦才能知在故事旅行中发生了什么。

“名字不能再叫《罗杰疑案》了,就叫……《米疑案》吧,被杀死的是一个姓氏米的富豪。”

不过作品的背景、人设等等都需要修改,还有整个案情……

作为医生的我杀死了别墅主人罗杰,也是一年来一直敲诈寡妇的神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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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也是整个小说故事的主视角。

主视角是杀人凶手的叙述方法,毫无疑问是对传统本格推理的一背叛。

月时而咬着笔尖,时而用橡铅字,稿纸上不时还有着各各样的注释和换位,现在使用的并不是电办公,这些都是难免的事情,要是看到那些大作家的稿纸,就更是会让人心生杂了,上面经常会现大块的黑的删改。

在《罗杰疑案》面世后,这叙事轨迹的方法被无数人所使用,同类的作品只有第一次在阅读时才会产生大的震撼,但这丝毫不妨碍罗杰疑案在推理小说历史上的伟大地位。

大侦探丝剥茧最后指真正的杀人凶手——就是‘我’!

以一页四百格来算,他的写作速度可以说是快的惊人了,毕竟这是手写,而不是键盘或者打字机。

但既然这个世界的阿加莎遗漏了这本名作,月不介意将其重新展示给世人。

毕竟这里是即将迈二十一世纪的日本,不是二十世纪初的英国。

好在月的字多多少少是弥补了修改所产生的凌,不过能够用稿纸写作然后供给版社的人,应该没有几个是写字差的。

《罗杰疑案》的我即是凶手的结局,是背叛、是革新,

一个晚上的努力,是写来了二十八页。

即使整小说的案情其实只能说是中等准,但最后的揭幕时刻却让作品瞬间升华。

“诡叙,叙述诡计的开山之作。”月回想着这作品对推理小说历史产生的重大影响。

“写完十分之一了,以这个速度来算的话,白天在学校时也继续写,不一个星期就能写完。”

在阅读了柯学世界大量的名家作品后,月发现这方世界依然有着柯南尔、江步、阿加莎的名作,但在这些名作中,《罗杰疑案》却诡异的消失了。

或许是这叙述诡计和柯学世界的本格、新本格世界观相互冲突,就像科学和法的对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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