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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格朗之战(4/4)

行劫掠,便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一位当时随十字军抵达耶路撒冷的人,目睹当时的情况,描绘说“阿拉伯人逃到了所罗门圣殿的上,许多人被箭死,从房朝下掉下来,在这一圣殿里有一万人被斩首。如果你在那里,被杀死的人的鲜血会没到你的脚踝。我还能说什么呢?没有人能够侥幸活下来,他们连妇女和小孩也不放过。”著名的君士坦丁堡就遭遇了同样悲惨的洗劫,十字军纵火焚城,圣索菲亚大教堂连门上的金银装饰都被撬下来带走,不论是殿还是普通人的住宅,全被扫一空,最后古老的文明之城在烈火中化为废墟灰烬。

在上一章中,科思索亚的遭遇,便是战争中的“劫掠”行为。

然而,必须说明的是“劫掠”在历史上是普遍存在的,不分国家不分族不分军队。

中世纪的战争,电视上常常现的骑兵冲锋其实并不是它的主旋律。在前文描写“蔷薇之变”的时候,提及在中世纪的战争里,双方会尽可能地避免正面战争,而是围绕城堡,以围城为主。而除了“围城”,另外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劫掠”。

“劫掠平民”对于二十一世纪的人而言,是野蛮,违反人主义,不可理喻的。然而,劫掠平民是世界军事史上普遍的现象。古代中国也一样,《孙兵法》中的“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可足”“重地则掠”“掠于烧野,三军足”便指劫掠。一直到十九世纪各国才努力建立起战争规范,1899年,海牙国际议和平议会上《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的附件中有多项禁止劫掠平民的条款。而在十九世纪以前,战争的暴力权一直都是国家的合法权利。

残忍的事实是,在很长时间里,劫掠平民一直都是“军事必备”。

中世纪的军队与现代的军队概念不同,中世纪的军队不像现代的军队有严格的纪律。或者说,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与兵役制度下(前文经常提及的四十天兵役,以及贵族武装问题)军队几乎没有“纪律”这个概念。很多时候,军队与盗匪其实没有太大差别,劫掠平民并非个别士兵军纪败坏的行为,而是自上而下普遍参与的。前文提及的林列佣兵劫掠和上一章科思索亚城劫掠,在当时的背景下,并非单纯的圣廷问题,而是一非常正常的百分百会发生的,换其他国家攻罗格朗也会发生这的情况。

军队是暴力机,不从事生产,但维持一支军队所需要的开支是大的。而当时欧洲战争中的主题“围城战”往往耗时良久,在这情况下攻城一方投的人力力是单纯依靠政府收难以支撑的。在当时任何政府都无力在战时保障军饷和供应,因此队不得不“取用于国,因粮于敌”。同时当时的后勤也是个严重的问题,哪怕到了17世纪如何建立一合理的后勤制度仍超了当时的科技平和组织能力。[3]

劫掠平民作为战争正常行的条件之一的这情况,要一直到十九世纪生产力,科技平发展起来才能得以解决【但其实直至今日也未见除】,在此之前它始终存在人类历史上空。

人类的历史总是战争与文明织,在炮火之下,白骨累累。

没有什么比战争更能充任“人命绞机”这个称呼了。

以下是为本次征文贡献的名单,恭喜你们获得罗格朗战役第一百一十六届蔷薇徽章!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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