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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3)

第一章

有时候,我会嚮往一个人的生活。逍遥、自在而不用感到拘束。

一个人的时候,我只需要对自己负责,为自己付出,而不是花费了那幺多的时间和力气去讨好别人,然后在心烦气躁的后悔为什幺要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比如现在,这个男人又再跟我吵一些令人烦躁的事情,让我有种想要暂时离开去逍遥一会儿再回来的冲动。

「武羽柔,妳又把我的东西收到哪里去了!」

我和他住在一起。他喜欢把东西乱丢,而我喜欢乾净。

每次一回到家,看到满地的垃圾和髒衣服,就算我那天心情不错也会瞬间情绪大爆走──对一个爱乾净的人来说,髒乱就好像一团火,它很会扰乱心情。我曾经和他说过可不可以改一下这个缺点,他对我说好,保证会改掉自己的坏习惯,可是到现在,我只看到变本加厉,而曾对我说的会改进却不知道飞去哪里。

我认命的帮他收拾,不停地玩着他丢我收的游戏。但是,我讨厌这个游戏。

此刻,他要我找出一套之前去香港买的名牌西装──为了今天晚上跟主管们的宴会。据他所言,好像是最近他工作不赖还是业绩很高,所以準备给他升职。

对此,我有两个截然不同的情绪。一个是高兴,一个是生气。

我高兴他升职,我生气我是奴隶。

「我不是跟你说过你的西装都收在左边那个柜子里吗?」我淡淡地说。

「我知道啊,可是我不知道香港那一套是哪个啊!」这个叫作林则谚的家伙,是我的同居人兼男朋友。

你自己都不清楚是哪一套了还问我干嘛?

「香港的?」我无奈。

西装穿在身上不都一个样,谁会在意你穿的是香港的还台湾的?

「!」他点头。

「……我对西装没有研究,分不出来。」我老实地说。

看着他的脸色,我準备接受他的勃然大怒。

他指着地板,对着我不耐烦地质问:「早就叫妳不要乱收我的东西了,之前放在那里好好的,为什幺要乱动?」看吧,他果然怒了。

「我也早就告诉你东西不要乱丢了,为什幺不收好?」我摊手。

「武羽柔,我现在没时间跟妳吵,再不出门我就要迟到了!」又来了,每次赶时间的时候他都会这样,感觉一切都是我的错。

「那你就随便穿一套。」我懒得继续跟他吵。

「不行!」他不停地嚷嚷什幺这是形象问题。

穿名牌就很有形象吗?我不懂。

「林则谚,你主管看上的是你的工作能力,不是你外表穿的那些时尚。」我很冷静地告诉他。

这个优柔寡断的人,我当初到底是看上他哪里?

「就跟妳讲了我决定要穿那套……」他瞪着我。

「你再不出门就要迟到了。」我打断他。

「以后不要再乱动我东西!」他胡乱的翻了一套,急急忙忙的换上后,便头也不回的拿着公事包离去,连门都用摔的。

有时候,真不晓得我到底是交了一个男朋友,还是领养了一个儿子。

什幺都要我帮忙打理好,错了又要怪我。请问我是什幺?万能博士吗。

不,我只是他的女朋友。

坐在沙发上,我随手拿了放在一旁的书。

林则谚是个低调的人,我指的是私生活的低调。他不喜欢告诉别人他家里有谁,也不喜欢分享自己的私生活。

我们会同居,纯粹只是工作的地方近,在一起方便照顾对方。可是我现在有点后悔,因为目前为止,好像我照顾他比他照顾我的还多。

我们很会争吵,但那种争吵大多数都是单方面的──他什幺都可以跟我大呼小叫,而我会选择什幺都当作没听到。

「喂?」

连看都没看来电显示,我接了电话。

「有空吗?」电话的另一头问。

「嗯。」

「来xx路。」

「好。」

稍微收拾了一下,我拿着手机就出门了。

「吃了吗?」严立晓靠在墙边,双手交握。

「还没。」

「不嫌弃的话,跟我一起吃……如何?」

「你都把我叫出来了,我还能拒绝吗?」我没好气地说。

推开书局的门,我走了进去。

这间书局叫mars,没错,就是火星的意思。如果我记得没错,这书局是在两年前开张的,老闆就是我和严立晓。

他投资,我管理。

因为喜欢的关係,从小,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当一个作家,或者是开一家书店。

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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