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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3/3)

酸。

十七章

朱乐的手十指纤纤,柔弱无骨,微凉,如丝绸,握在手里着实不是一件苦差,大董很乐意为之。到了山朱乐将手回去,他竟然还有些留恋,猛然发现手里一阵凉意,原来是了汗,只是不知是她的还是他的。

一时两人都有些尴尬,正好有人招呼他们:“一半人都到山了,大董你今天状态不行啊,”一个镜的中年男人打趣他“看来温柔乡是英雄冢,这次第一让给别人了。”

朱乐本就不自在,听了这话脸更红了,讪讪地不知该说什么,看看大董,大董安抚地朝她笑笑,回答那人:“哪能说是让,我很久没参加活动,状态本就不好,你这话让得第一的人听见,不是挑起矛盾吗?”

那人自知失言,呵呵一笑不再多说,这时又有人喊他们去俱乐的会旗上签名,证明到达了山

朱乐逃避似的赶跑过去,行云般地签上大名,然后把笔递给随后赶来的大董,想不到大董握了半天笔,人却不动,等朱乐抬忽然对她说:“要不你帮我签吧。”

朱乐以为他不想让别人知他全名,笑:“你可以签大董呀。”反正几乎整个俱乐的人都不叫他全名。

大董看了她一,又犹豫了片刻,才拿起笔在空白写下名字,这之后,朱乐才明白他犹豫的原因。

无它,实在是字有够丑,不是一般的丑,尤其是还有朱乐的字对比——朱乐三岁开始描红,不笔还是笔书法,都很拿得手,跟他弯弯曲曲散了架似的字,自然是云泥之别。

哈哈哈哈,朱乐在肚里狂笑,原来董大帅哥,居然也有这等伤,一扫在他面前的挫折,顿觉扬眉吐气,然而在郁闷的大董面前却不敢表现来,还是要若无其事的样

大董又看她一,面无表情地:“想笑就笑吧,憋内伤多不好。”说完没等朱乐有所反应,自己先绷不住笑了来,朱乐终于也忍不住,两人捂着肚笑弯了腰,几乎笑泪来。

至此,尴尬气氛全消。

“我这是有历史原因的,小时候图方便,学写字就用圆珠笔,你知,圆珠笔写字多没形啊,这一来二去就给耽误了。”大董犹自不甘心,一本正经地解释。

“是啊是啊,圆珠笔真是害人不浅啊害人不浅。”朱乐跟着摇晃脑,说完忍不住又咧开嘴笑。

大董见她脸颊的被笑容挤成圆圆的两团,且被山风的红红的,苹果般十分可,鬼使神差地就伸手了一下,嗯,不错,,比小手的还要好!

朱乐则是完全没想到他会突然伸禄山之爪,一下愣住了,等到反应过来,大董已经笑着开:“哈哈,谁让你笑我呢!”表情就像是幼儿园的小男孩,揪了前排小女孩发之后,洋洋得意。

朱乐顿时石化,然后哭笑不得,这个大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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