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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庶制度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
心内容。中国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制度,但各个妻
之间的地位不平等,这
差别就是嫡庶之分。嫡是指正妻及其所生
女,庶指姬妾及其所生
女。嫡庶的差别在唐宋以前比较重要,经元明清而逐代减弱。中国一夫多妻最初只
行於贵族阶层,平民多为一夫一妻,称“匹夫匹妇”。
婢女则是男
纳地位卑贱的女
,比如家里的婢女或者买来的歌
,这些女
因为
份原因,属於贱民阶级,不能
士人之妾,只能
婢女或
姬,近似情妇。妾和婢女之间有区别,地位不能互换,以婢为妾也是犯律,只有在婢女生
以後,才可以立为妾。婢女一类的妾常被买卖或转赠他人。比如苏轼就曾把两个已怀
的非正式妾送人,但其正式妾侍王朝云在继室王闰之死後,於家中地位却等同正室,只是没有正妻的名份。
嫡妻d!q
妆诗之用。正妻不能降为妾,通常只在犯七
的情况下才能被休弃,而有些朝代还规定,即使犯七
,但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任何一条的,也不能休
(三不去):第一,经历或主持了公公或者婆婆的丧礼;第二,娶时男方地位不
,後来富贵的,也即是所谓的不去“糟糠之妻”;第三,妻
的家族散亡,假如妻
被休则无家可归。
习俗

月同学跟我一直以来的认为的是一样。不过这
“认为”不知
是不是正确的,毕竟是查资料得来的内容,一不全面就
错了。
庶妻
媵在周代盛行,周代贵族女
嫁,需要同族
妹或姑侄陪嫁,称为媵,後世鲜见。妾一般是男
娶地位低於自己的女
,不经过三书六礼,而以较简单的仪式纳为
偶,称为纳妾,经过正式仪式所纳的妾又称为侧室。妾可以买卖,但妻
不行。宋元以前,妾不能为妻,否则男方可能被
以一年半的徒刑。宋元起有男
在正妻去世或休弃之後把妾立为正妻,需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明清时代,嫡庶区分不再森严,把妾扶正的情况更普遍,也有男
买卖妻
的情况
现。
除正妻以外的其他
偶就是庶妻,但通常称作姬妾,
地位从
到低有媵(正妻的同族陪嫁女
)、妾的区别,另外亦会有一些没有经过正式婚姻仪式的女x,多为婢女或
女等贱民女
,近似现代的情妇,有时也被称为妾,或称侍妾。
raincloud同学留言说“嫡妻不对。”谢谢raincloud一发现问题就提
来,月在此表上十万分的
谢,麽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