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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会这样的法术。若是少年般的容貌啊,他明明就是还很幼小的禽族嘛,不比我大多少。但多么不公平,
族的幼年期那么长,有相当一段时间,他很快就会成长为成年,而我还要
着这副尊容好几百年
“既然他闲着,那陪我玩玩好了,正缺个人带我四
转转。仇老您自便,我到不到场,都一样吧”一阵风一样,我被拽着从仙师
边掠过,留下这句清脆悠尾的告示声,在殿门轻飘。
这是可以接受的。我?解。
我们竟然同时
破了对方。也对,放
东海里,最
名的“
女的儿
”,似乎非我莫属。
忘了我
上神裔与
族
糅的混杂之血。
有很多
。
并不绝对。一个人会有怎样的
情,和他生长的环境、和他的想法与
格,密不可分。所以了解
恒的生活,应该从他生命的来源开始。
这不重要。
是存心看我的笑话吧。
那时的我,还是个
着青袍的小孩。呃,好吧,我承认,一直到我快五百岁的时候,我还是
着青袍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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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不准当时登记的参礼者原话是怎样了。我甚至都忘记了他是什么族别。
而不能接受的是,这个决定,是我已整装肃容,装
齐全,
母亲亲自系上的青云冠,行至大殿门
时,才被拦下告知的。司
祭典的礼官,不知在谁的授意下,隐瞒了族内长老的决定。
遇见凤大哥,都不知是几百年前的事了。
(二)凤宜
重要的是,那时的我,是不被允许
立宗大典的。
等等,若是能随着仙师
大典的少年
读小说的时候,我就觉得,朋友对于
恒,应该是珍贵如同生命般的存在。凤宜的友谊对
恒来说,是漫长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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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凤宜的见识和气度,真的远胜于我。“凤大哥”与“
恒”,在临别之前,他与我的称谓已然定型。这声“大哥”,我叫得心服
服。不过也就是这一声“大哥”,让我叫足了数百年。
牵着我手的,是个角飞扬的少年,仅仅能看见他小半个侧面,
致
丽,已是惊世之容,微狭的桃
,更是勾人不浅,可偏带着顽劣的笑容,随着微弱的气
而飘动,那么洒脱和随意,将先前的魅惑
生生
了少年
光傲人自信满满的朝气。
所以用这个形象来判断凤大哥和我相识的年份,似乎不是一个确凿的好选择。嗯,总之,是化形还没多久,至少是几百年前的那个时候。
我似乎忘了什么。
“风行万里?”虽然看似幼小,其实在学堂时候,我记下了绝大多数仙术和修炼之
,哪怕是还未力所能及之术。带我离开的,正是这
禽系族类的绝学。
“你一定是凤宜吧!”
因为
上一半的
血。
当着林林总总数千宾客亲眷同族的面被拦下。
忘了他
上
淌的
贵的凤凰之血。
嘴角不知何时,扬起了从未有过的角度。
我跪在母亲的冢前,默默许下,一生的誓言。
啊,是的,我忘了那血。
。
“
女的儿
,也想
神龙的立宗礼吗?”
与凤宜的友谊,是凌驾于血脉之上的,心神的
汇。
“你就是敖
恒吧?”
可是母亲你知
吗,原来“朋友”对我敖
恒,不再是四面排挤八方轻蔑时遥不可及的奢望。
惊异、与惊喜,仿佛同时而至,分不清伯仲。还未当起免费的导游,我就与他从禽族与
族关于“神行术”的差异一直争论到东海之彼与仙界云洲相接成环的可能
。
因为我还来不及回答,就被牵起了手,再一怔,就已经离大殿好远了。
从来没有一位族人,能这样认认真真地和我争辩这样的论题。说我韬光养晦也好,说他们偏执世俗也罢,争得面红耳赤的我,连我自己都
一次见到。
原来朋友,这样简单。
让我回忆一下。那日仙师携着尚是少年的他,来参加敖族的立宗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