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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兵qi定义(3/7)

上镀金嵌玉,各其匠心,历代相傅,靡有不然。

剑是短兵的一,脱胎于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而无筒。古人用此剑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也仍然随携带。著名的有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阙等。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于故,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在剑的演练中,一般分为「站剑」和「行剑」两。「站剑」一般指动作迅速捷,静止动作沉稳,富雕塑。而「行剑」则相对显得停顿较少,动作连续不断,均匀而有轫。同时剑还有长穗、短穗之刀,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与剑合,剑与神合。《绿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为柄」,就是说以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剑》三十八篇。

汉代剑术已甚备,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浅。曹丕《典论自叙》:「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于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得其法,余从阿学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时酒酣耳,方芊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为之。余言吾法急属,难相中面,故齐臂耳。展言愿复一,余知其突以取中也,因伪,展果寻前,余却脚,正截其颡,坐中惊视。余还坐,笑曰:『昔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技,更受要也。』一坐尽。」(《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这段有声有的记载,反映了当时剑术的超和斗剑风的兴盛。

杨泉《理论》:「阮师之作刀,受法于金之灵,七月庚辛,见神于冶监之门,向西再拜,金神教以火之齐,五之链,用之候,取刚柔之和,三年作刀千七百七十,其刀背夹刃,方洪首,截轻微不绝丝发之系,斫刚无变动之异。」

但自唐开始,士大夫心理充满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说,剑乃变为镇邪凶之,一若此数尺刚铁,铸成剑形,即有无上力者。于是家悬一剑,即以为祥,不习剑术,而以为剑自可以御敌而胜。所以自唐以後,剑类短兵,有一支为释所利用,而引歧途。

从征军士多用刀而鲜用剑,佩刀者渐多于佩剑者,这显然对剑术的发展有相当的阻作用。

舞剑在唐代兴盛起来,杜甫<舞剑行>描述公孙大娘舞剑绝技:「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动四方。观者如山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如羿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江海凝清光。」剑的声光,似闻如见,湛技艺,如呈前。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左右承之,妙绝无比。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剑士示之,袒裼鼓澡,挥刃而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超绝技,对後来剑术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至今我们演练的武术路中,亦有所见。

金庸《笑傲江湖》中的「冲灵剑法」,就是惊绝的特技。

明代各武术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明王之闪电法,起之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剑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云等为主。它的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正如拳谚所形容的「剑似飞凤」,由此可知其妙。

十八般兵――矛

[编辑本段]

矛为兵刃中最长之,故有丈八蛇矛之称;惟所谓丈八者,以周尺计之,合今之通用尺一丈四尺有奇;以此推之,则矛之由来,实在周代,或周代以前,来历亦甚悠久,惟当时战术未,各兵刃使用之法,亦极简单,非若后之武术,以繁取胜,以多矜奇也。车战时代,两阵相对极远,非长兵不能及;故利用枪矛以为攻之,而佐之箭弩,矛之所以长丈八者,亦由于是。至战时代,矛已觉其太长,不免有周转不灵之病,故用矛者已不若用枪者之多矣。以迄近代,火盛行,古兵刃淘汰殆尽,即习武者亦类多不知矛之使法,不若刀枪等法,尚未绝传也。兹在旧书摊上得抄本一,题曰「长矛八法,」想系古之有心人,图绘以示后人者;考其使用之法,与长枪略同,枪中有八母枪,盖即脱胎于此,枪于矛,其信然也。

矛属于刺兵,是枪的前。原始社会,人类就用兽角、竹片、尖形石块刺杀动,後来加上柄,就成了矛。周代五兵,矛占其二,可知为主要兵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土了大批的兵,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装备的再现。戈、矛、戟这三,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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