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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rugu(3/3)

当然得考虑村里的利益,能够给村里添置一辆小货车,每再给一百块钱的分红,这是实打实的好,沈正肯定不会拒绝。

而对于李卫东来说,他也不在乎多掏这几万块钱。

村集企业都是地蛇,本来就是野路,各作更是多的很。跟这村集企业或者乡镇企业打,可跟国企不一样。

国企职工都是有组织的,也是讲规矩、讲纪律的,在国企当中,领导是有权威的,领导发话,下面的人都会听。这是一金字塔形的自上而下的系。

而在村集企业或者是乡镇企业,职工基本都是农民,并没有那么好的组织和纪律,也没有自上而下的系。

村集企业的理模式,更像是以前的生产大队,由一个或者两个大队长,带领大家一起活。村集企业的领导之所以发号施令,靠的也不是行政指令,而是在村里的威望。

就比如沈正,他之所以能成为沈福屯的大队书记,不是因为他有那一纸任命,而是因为他在村里的威望能够服众。

在有些村庄里,村民之间还都是亲戚,走村集企业的车间里,先喊一圈二大爷、三叔、四表哥之类的,这宗族质的企业,也不可能采取自上而下的理模式。

在宗族质的企业模式下,一个外村人想要介村集的企业,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同一个村里面的人抱团排外,这在农村是非常普遍的事情。

李卫东虽然跟沈正也算是亲戚,但毕竟是外来人,想要在沈福屯里站稳脚跟,光靠城里人的份还是不够的。

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先撒一波钱,让每村民都拿了好,村民们得了分红,自然也就不会再排斥李卫东,这样李卫东才能介到洗衣膏厂的理当中。

以李卫东的财力,完全可以直接买下整个洗衣膏厂,搞份合作制,听起来更像是力不讨好的亏本行为。

但李卫东却不能这么,主要是因为在1987年,政策上还没有信承认私营企业的合法

中国是在1988年修宪的时候,才明确了私营企业的合法地位,所以理论上说,在1988年之前,中国是没有私营企业的。

在那个时代,你可以去办张工商执照,去当个。但是想要办理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对不起,没有那个东西!

所以要是有人说,在1988年以前搞私营企业,纯属瞎扯淡,压就是不合法的!

当时南方有很多雇佣上百人的作坊,从法律定义上依旧是个,而不是私营企业,因为没有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一个企业,若是连营业执照都没有,那么经营活动必然会受到很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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