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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评刘邦、项羽的成败原因及其是非功过(转)(1/3)

公元前202年,西楚霸王项羽败退至乌江,面对滔滔的江水,悲壮地自刎而死;汉王刘邦却在群臣的拥戴下,踌躇满志地即皇帝位十氾水之阳。从此,“褒刘贬项”论遂风靡史坛。解放以来、史学界的多数意见亦是肯定刘邦,否定项羽,认为“刘胜项败是统一胜战分裂”。对此笔者不敢苟同,提出商榷意见。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指正。

一、刘邦战胜项羽是“统一战胜分裂”吗?

关于刘、项成败的主要原因,流行的看法是“项羽企图恢复秦以前诸侯割据的局面,那是违反历史发展的规律,也不符合人民要求和平统一的愿望的”。十所大学历史系编写的教科书认为“刘胜项败是统一战胜分裂,这是历史的必然”。最近还有人概括说“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都认为,项羽走着的是一条违反历史发展的封建割据的道路”,“而刘邦走的却是一条顺应历史发展要求的封建统一的道路”。

笔者认为这种看法不符合历史实际。

先,刘邦与项羽都搞过分封,他们之间不存在什么统一与分裂的斗争。

诚然,灭秦后项羽搞过分封,他自称“西楚霸王”,分封刘邦等十八人为王。但刘邦也同样搞过分封。史书记载,刘邦曾经封了一百四十三人为侯。在“天下初定,故大城名都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者十二三”的情况下,大侯食一万户,“小者食五六百户”。在“楚汉战争”中,他曾封韩信、彭越、英布等为王;当了皇帝以后,虽然先后铲除了韩、彭、英等异姓侯王,但是“惩戒亡秦孤立之败”,又封自己的兄弟子侄为诸侯王。“高祖子弟同姓为王者九国,唯独长沙(吴芮)异姓”,并杀白马盟誓:“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结果带来西汉初年地方割据势力日益扩大,终于酿成“七国之乱”。

其次,分封并不完全等于分裂,项羽搞分封不是“企图恢复秦以前诸侯割据的局面”。

众所周知,分封制盛行于西周。周天子分封诸侯,“以藩屏周”,那时西周还是一个集权统一的奴隶制国家。以后平王东迁,王室衰微,诸侯蜂起,才出现分裂割据的局面。战国七雄并立,则是诸侯割据的典型。而项羽搞分封并不是要恢复到战国分裂的局面。明显的佐证是:其一,秦始皇出巡至会稽,项羽目睹后即说:“彼可取而代也。”这与刘邦观看秦始皇时感叹“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不仅都表现出对君主专制政体的羡慕,而且项羽在起义前就明白地表示要取而代之,以当秦始皇式的皇帝为自己的政治目标。其二,项羽说:“天下初发难时,假立诸侯后以伐秦。”认为从起义开始,暂时立各诸侯的后裔为侯王,是联合各种力量以灭秦的手段,并非政治目的。其三,灭秦后,他“欲自王,先王诸将相”,是履行以楚怀王心为首的各路起义军的成约,“恶负约,恐诸侯叛之”,这个决定一经宣布,诸将都说:“善”。可见项羽立诸将为侯王,确实是由当时的形势决定的。其四,项羽的分封是用“尽王诸将善地,徙故王王恶地”的办法,以打击旧贵族的割据势力,并且所封诸侯王都要服从他的管辖,不准他们擅自独立。项羽分封以后,原齐国贵族田荣因没有得到封王,便起兵反抗,自立为齐王。项羽遂立即率军北击田荣,正是为了维护这种“诸侯称王,西楚独霸”的政治局面。所以韩信说项羽是“霸天下而臣诸侯”。司马迁在《项羽本纪》的论赞中,也肯定“政由羽出,号为‘霸王’。”“政由羽出”,说明项羽是掌握政权的最高统治者。项羽搞的分封,实际上是中央集权的一种形式,与战国的分裂不可同日而语。

复次,必须历史地考察分封制、郡县制的实行。分封制、郡县制的实行,有一个历史过程;人们对二者优劣的认识,也有一个历史过程。“郡县之法,已在秦先”,但自秦统一以后,“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这是清初人的认识,因为历史已经证明是那样。但要说秦汉之际人们已普遍要求实行郡县制、反对分封制,则缺乏史实根据。相反,要求实行分封的史实却不难列举。韩信在汉中向刘邦献策说“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他指责项羽“有功当封爵者,印刓敝,忍不能予”。战胜项羽之后,群臣异口同声地称赞刘邦“有功者辄裂地而封为王侯”。可见刘、项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实行分封制,而在于如何利用分封王侯以诱使诸将效力。对此,项羽不如刘邦高明。

司马迁评论说:刘邦“以海内初定,子弟少,激秦之无尺土封,故大封同姓,以填万民之心。及后分裂,固其理也”。这段评论说明:(一)刘邦大封同姓,是“激秦之无尺土封”的教训,可见他不仅没有认识到分封的危害,而且认为分封是巩固汉政权所必需的。(二)刘邦大封同姓,又是用此“填万民之心”,可见认为实行分封,才能国祚长久、社会安定,这是当时人的普遍认识。这并不奇怪。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周代实行分封制约八百年(约前1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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