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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重生在纽约(2/2)

他还仍然以为自己是在前世的时空里,那么圣朗基努斯之枪自然还应该躺在中国的博馆里,或者已经被送回了它原本被收藏的地方也说不定。

“啊,是这样吗?”伊米尔晃了晃有些发胀的脑袋,转打量,发现自己果然是于医院。不过不是在抢救室,也不是在护理病房,而是被人放在了停尸间里。

伊米尔慢慢地打量着前的这个女孩儿,陷帘的就是一双十分又熟悉的,裹着一双丝袜,的玉足在丝袜的包裹中若隐若现,再加上黑白的都市丽人装束地正是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凯思琳——凯思琳·朗基努斯。

教名顾名思义是指那些信仰基督教的教徒们才适用的称呼,中间名通常是为纪念先辈或父母亲朋中受尊敬人士而用其名来命名的,一般说来中间名的纪念彩较,而姓氏则是继承父辈的,只是位置是在最后。

停尸间约莫有八九十个平方的样,只有一扇关着的窗充满了医院常有的消毒。四周停放着几纽约医院没有抢救过来,或者是寿终正寝的尸,正待理。

他的脑忽然了起来,刚才起的时候太突然,正好与过来关心他的凯思琳撞在了一起,之前的一声叫也正是凯思琳的痛呼。

凯思琳顾不得自己,先在弟弟的上轻轻,才着泪说:“警官发现你的时候,你现在纽约的郊外。医院的医生说你已经停止了心,真是让吓了一,幸好你醒了过来。”

整个家族就衰败的只剩下伊米尔和凯思琳两个人了,而他们的父母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已经逝去了,在伊米尔这的记忆里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印象。

许多并不属于他的记忆片段不断地闪现在伊米尔的脑海之中。他有些不可置信地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从脑海中残留的那些记忆看来,这原来的主人应该是叫伊米尔·弗莱迪·朗基努斯。照西方人的取名规则,现在大多数的英语国家的人士名字通常由三分组成:教名中间名和姓氏。

伊米尔看了看自己的手中,空空什么也都没有,这么说来的话朗基努斯之枪果然没有随着自己重生么?

朗基努斯?这倒是和杀死自己的圣朗基努斯之枪是一个姓氏呢,不知是不是当年刺死耶稣基督的那个朗基努斯后人。

离开了家里作为的父母,也就只好由一个人支撑起家。幸好,勉靠着完善的社会福利系,还有每年都会由神秘渠送上门来的一笔资金,凯思琳养活自己和弟弟还是没有问题的。

而且,这个朗基努斯家族也一儿都不像是小说里常现的什么千年世家。

看来自己也是其中之一了,伊米尔摸了摸自己的鼻尖,这么说来的话自己真的是已经死掉了。不过,不知为什么会附在这个西方人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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