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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3/3)

其人均gdp比国最穷的州还低。当然,不同的文化存在不同的偏好,有的以平等和谐为荣,有的以个人奋斗为荣,有的以勤劳为荣,有的以休闲为荣,有的习惯于积累低消费,有的习惯于先消费后积累,没有必要用国的标准来衡量其他的国家,但是同理,也没有必要用其他国家的标准来要求国。民意调查也表明,国人的福利观念不象欧洲人那么烈。比如对于“政府应该为买不起房的人提供面的住房”这个说法,67%的国人同意,加拿大、英国、瑞典的同比分别为72。1%,88。6%,81。8%。

又比如,对“政府应该为失业的人提供面的生活标准”这个说法,表示同意的国人是47。7%,同意的加拿大人、英国人、瑞典人分别为65。5%,78。7%,80。3%。虽然制度和文化是相互影响的,但是文化在生成之后,也存在一定的稳定。当李普赛特用文化来解释国的“反社会主义”倾向时,显然是有理的。

虽然国人的福利偏好不象欧洲人那么烈,但是无论从政府开支的比例来看,还是从国过去100年的政策变迁史来看,国都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福利国家了,那国是个低税收低福利国家”的说法不过是个行神话。以前和一个朋友发生过一场辩论,他认为国的收税率太低了,国应该象欧洲那样征收税收。我的看法是,国的税率和欧洲的税率,不是“低”与“”的区别,而是“”与“更”的区别。得这个结论,并不是受到什么意识形态的思想指导,而是基于对边常识的观察:我在国工作的朋友,年收多在六、七万元和二十万元之间,他们的收扣除联税、州税、市税(纽约)、消费税、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拿到手的往往只有一半到三分之二之间。众所周知,国的中产阶级是几乎没有什么灰的,价也比中国贵得多(尤其服务行业),这些辛苦工作的中产阶级,收的三分之一到一半被扣除之后,往往只能依靠省吃俭用来维持小康生活准,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还要千方百计从他们上“转移”收

最近一些年,中西学界的一个时髦就是批判“式的新自由主义”。他们说“无限的私有化、市场化、全球化会伤害弱者的利益”,他们说“除了追求效率,社会还应该追求公平”,他们甚至说“应该放弃所谓的华盛顿共识,而应该转而追求北京共识”,这些说法也许不无理。但问题是,经过一百年福利制度的发展,今天的国早已不是100年前那个自由放任主义的国,无论在贸易保护、工会势力、收调节、政策倾斜方面国都可以说是一个福利国家,他们所批判的那个“自由放任主义的国”更像是他们想象来的靶,正如他们所说的那个“北京共识”发生在他们想象来的乐土。我只知,如果我生病因为不起钱而被医院拒之门外,如果我的孩因为不起学费而上不了学,如果我每天辛辛苦苦工作12个小时还在温饱线上挣扎,如果这些都是普遍而不是个别现象,那么你叫它什么主义都无济于事。但是如果我的孩不但可以免费上学还可以免费坐校车、吃午饭,如果我收低可以住政府盖的房,如果我失业了可以用政府发的品券买东西吃,如果我退休了可以月得到面的养老金,那么我所置的制度就是福利制度,你叫它什么共识就叫它什么共识。

民主请客谁买单?

国总统大选上就要到来。布什阵营和克里阵营早已赶到这个4年一度的政治“庙会”,正在锣鼓震天地“练摊”,各自吆喝自己的“土特产”:布什卖“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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