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你喜欢猫吗?还是你喜欢狗?”,李牧说着转过身看着他,他笑起来的样子不像板着脸那么凶,带着一种奇怪的可爱。
“我喜欢小狗,我养过一只。”
“那你就是我的狗,但是不许弄乱房间,我也懒得溜你。”
“我会很乖的。”
“那你要叫我什么?”
“主人?应该叫你主人吗?”
李牧摇摇头:“主人不行,叫爸爸,我养你我就是你爸爸。”
薄薄的嘴唇在齿间被咀嚼了几个来回,裹在被子的小男孩用那双无辜的眼睛看着李牧,每次他眨眼,长长的睫毛就像小夜蛾一样上下翻飞。他脸上慌乱的表情被害羞和为难取代,很久之后才低着头自言自语一样地叫了出来:爸爸......
“爸爸不会丢掉你的。”,李牧说着从地板爬上床,孟雨山看着他满脸写着不可思议。
他不用在醒来之后拖着行李箱在陌生的城市游荡了,也不用再体验两三天没有一口饭吃的饥饿了。陡峭的春风吹不到他,就算打雷大雨他也不用害怕。他觉得自己可以为这间永不到期的房间付出一切,他可以忍受李牧所有的坏脾气和永远理不干净的麻烦事,他可以挨打挨骂像狗一样只会认错。
——其实偶尔做一次好人不需要理由的,他可能只是喝醉了,也有可能是心情太差了,他只是想有个人陪他吃口饭,陪他睡一觉。可能妓女可以,离家出走的打工妹也行,他只是刚好遇见了孟雨山
李牧重新拉上台灯,和孟雨山挤在同一张单人床上。这张床太窄了,不论怎么躺都要紧紧拥抱才能不掉下来。两年之后孟雨山用攒了很久的钱为两个人换了一张有一米八宽的双人床,但是每当入睡的时候他们仍然紧贴着对方,无论床有多宽敞,他们总是拒绝舒服,要在能触碰到对方的地方才能安然入睡。
5
据说前世的记忆会跟着新生儿直到六岁,李牧觉得这一定是婴儿刚出生时候痛哭的原因,他们知道自己又回到了这个恶心的人间。
李牧从来不明白电视剧为什么能绕着一个小孩的出生讲上二三十集,更不明白一家人为什么围绕在病床边看着新生儿满心欢喜。反正他出生的时候他爸肯定没这么高兴,他不喜欢李牧勤快却愚钝的母亲,也不喜欢打架生事永远比认字多的李牧,所以才会在李牧七岁那年一声不吭地离开家。
李牧再见到他是在小学六年级,那天他从妈妈枕头下面的荷包里偷了二十块钱,要去见识见识镇上的网吧。他几乎一眼就认出了父亲的背影——他照旧喜欢穿深蓝色西装,头发梳得很整齐,街坊邻居都说他和庄稼人不一样,一看就有大作为。后来他真的成了村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在镇里做了公务员,然后在某一天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上班去,再也没回来——而五年之后的今天他正牵着陌生的女人的手,怀里还有一个穿开裆裤的小孩。
李牧一瞬间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他不顾朋友的追问掉头就跑。
过去的五年里他和母亲忍受着所有人的冷嘲热讽,原本性格憨厚的母亲开始醺酒对他非打即骂,因为她总会在醉酒的时候把自己错认成父亲。他和母亲都因为父亲的不辞而别痛苦着,而抛弃了他们的父亲却在镇上重新娶妻生子,他会带那个小儿子逛街买衣裳、会把他抱在臂弯里。
奇怪的是李牧在撞见一切的那个瞬间,没有憎恨父亲的感觉,他只觉得自己该死。
一年之后他因为聚众斗殴被开除学籍,他在教导主任的注视下收拾好书包,然后把所有课本全部倒进垃圾桶。李牧趁着母亲还在地里干活溜回家,他决定今天就离开。
他把弹簧刀和母亲藏在枕头下的金戒指揣进口袋,李牧看见母亲曾经在夜深的时候对着月亮偷偷看它——这是父亲留给母亲的第一样也是唯一一样东西。李牧把它装进兜里的时候以为自己在做善事,他
本章尚未读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